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工作重点
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强调,“坚决反对和防止腐败,是全党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这不仅再次表明,我们党反腐败的坚强决心,也进一步明确了继续开展反腐败斗争的工作思路,不愧是与时俱进的反腐败部署。检察机关作为反腐败斗争的职能部门之一,负有神圣的历史使命和重大的政治责任。过去的几年,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工作虽取得阶段性成果,但面对新的
形势,我们的任务仍旧艰巨。在今后的反贪污贿赂工作中,我们认为应着力抓好以下几点:
,突出工作重点,不断加大查办大案的力度反贪部门是查办贪污贿赂的职能部门,办案是其职能作用的集中体现,如何保持反贪工作的良好发展态势,惟一出路就是抓办案。做到确保数量,提高质量,促进办案工作健康平稳发展。
一是主动出击,广辟案源。多年来,我院经举报中心分流及初查线索成案率极低,线索成案率低是暂时不能改变的现实,案源不足问题成为制约检察机关查办贪污赂案件的重要因素,也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严峻的课题。但这并不等于我们在此面前无所作为,我们要树立没有作为就没有地位的观念,决不能束手待毙。坚决克服等、靠、要的思想,树立深挖意识,主动出击,加强沟通,广辟案源。①排查线索,查微析疑。对所有的线索重新进行排查,并要求案件承办人做详细的案件汇报,共同研究分析,选取一些可查性较大的线索,集中力量,重点初查。
②主动介入,加强沟通。充分利用举报线索这一资源,进一步加强与举报中心的沟通,努力建立新的工作联络机制。对于有基本犯罪事实的举报线索以及自首案件由反贪局提前介入,两部门联合查处;同时对过去已初查过的犯罪线索,进行回头看,看是否有扩线的可能,并以此拓宽我们的思路。③拓宽视野,主动出击。检察机关要进一步加强与纪委、公安、审计、工商、税务相关部门联系和配合。2004年我们拟不定期召开案件线索审查碰头会,分析举报线索,确定重点案件,提前做好前期准备工作。积极推行分片包干制,做到划片包干,包干负责。干警亲自下单位摸情况,搜寻案件线索。此外,我们还必须通过我院建立的各种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联络网,通过联络员、信息员查找线索,使信息员真正成为“信息源”。
二是坚定不移地推进依法独立办案。“两法”实施以来,为适应新的刑事诉讼理念和刑事诉讼的需要,经过多年的思想发动,转变侦查思路,虽已初成共识,但部分干警思想观念尚未真正转变,依赖纪委先“双规”,先逼取口供,再取证的情形依然存在。对此必须反复进行思想发动,统一认识,研究落实推进依法独立办案的具体措施。第一,把推进依法独立办案作为检察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加强领导,力求把依法独立办案逐步变成全体反贪干警的自觉行动。具体把握以下几点:①检察机关掌握可能构成犯罪的线索,除特殊情况外,一律由检察机关初查,并依法决定是否立案。②侦查工作必须以获取证据为核心,立案时要适时果断,采取强制措施要灵活。鉴于受贿犯罪,口供是重要证据,在一次传讯中难以突破,但其他证据又不到位而难以采取强制措施的要主动放人,但放人不等于放弃。
③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后,应依照法律规定进行,不得借用纪委“两规”。④对纪委移送的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线索,立案前要坚持依法独立审查。⑤依法独立办案,务必将调查工作搞扎实,切忌草率接触,传讯被调查对象,防止夹生饭的发生,把基础工作搞扎实。必须明确“十二小时”未必就是拿下口供的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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