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深龙教育英才计划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不断提升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综合服务能力,全力打造与深圳东部中心相匹配的深龙教育“千百”英才队伍,根据《龙岗区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实施“深龙英才计划”的意见》,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力争5年内引进、培养100名高端教育人才,建立100个区级以上名校长、名教师工作室,培养100名区级以上学科带头人、100名区级以上名班主任,培养1000名区级以上骨干教师和骨干班主任。第三条区人才发展专项资金负责保障高端教育人才引进所需的资金;区教育费附加负责保障“柔性”引智及人才培养所需的资金。第二章引进及支持第四条进一步加大引进高端人才的力度。(一)对五个层级引进的高端人才给予政策优惠:第1层级:获得省特级教师荣誉称号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作为校长引进:(1)国家级名校现任正校长,且属全国知名校长,给予280万元补助。(2)省级名校现任正校长,且属全省知名校长,给予220万元补助。(3)副省级或地级市名校现任正校长,且属全市知名校长,给予180万元补助。第2层级:获得省特级教师荣誉称号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作为校长引进,一次性给予100万元补助;作为教师引进,一次性给予80万元补助。第3层级:获得下列荣誉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作为校长引进,一次性给予80万元补助,作为教师引进,一次性给予60万元补助:(1)享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教育部授予的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中小学班主任。(2)由省级政府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授予或评定的中小学名校长、中小学名教师(学科带头人、首席教师等)。(3)获得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高级技师以上技能类职业资格,具有相关企业、行业5年以上工作经验,目前仍在岗,且近五年辅导学生获得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主教练员。第4层级:获得下列荣誉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作为校长引进,一次性给予40万元补助;作为教师引进,一次性给予30万元补助。(1)由副省级政府或副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授予或评定的中小学名校长、中小学名教师(学科带头人、首席教师等);(2)获得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高级技师以上技能类职业资格,具有相关企业、行业5年以上工作经验,目前仍在岗,且近五年获得省级及以上技术能手称号,或省级及以上人力资源、教育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竞赛前3名的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高技能人才。第5层级:博士后出站或具有全日制博士学历和学位且具有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副省级以上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授予或评定的骨干教师,一次性给予10万元补助。以上人员,须大学本科以上,第1、2层级属于省特级教师的,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属于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要求50周岁以下;第3、4层级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第5层级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如引进高端人才符合1-5个层级中认定标准两项以上的,按照从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认定和补助。(二)除上述补助外,引进的高端人才还可享受如下优惠政策:,在我区工作期间可免租金入住人才安居房。住房面积按市、区相关政策执行,房屋租金由用人单位承担。、子女入学等事宜按照市、区有关政策优先落实。,享受龙岗区同级同类人员的待遇,专业技术岗位暂无空缺的,经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认定,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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