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宪法.docx课题报告课题名称:日本宪法发展概述课题负责人:欧阳玉沛学号:YX150304Z2043【摘要】在日本先发展历史中第一次出现宪法二字的成文法典是在日本飞鸟时代由圣德太子在七世纪初制定的“十七条宪法”,是日本历史上第一部成文法典,而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宪法。日本第一部宪法是日本于1889年颁布的明治宪法又称《大日本帝国宪法》,使日本成为亚洲第一个实行君主立宪制的国家。第二部宪法是日本二战战败后,在盟军最高统帅部的主导下制定了1947年日本宪法,是日本现行宪法,在194611月3日公布、1947年5月3日起施行。《日本主义,成为《日本国宪法》第二章的主要内容,包括放弃战争、不维持武力、不拥有宣战权。日本宪法。但随着日木经济的复苏和腾飞以及国际形势的变化,日本政府却产生了重整军备,在宪法,出现里军国主义复苏的态势。【关键字】日本宪法 历史背景 发展宪法出现的前提自然是阶级国家的产生,日本历史上开始出现所谓国家是在大和时代(250年-710年),大和时代又分为古坟时代(250–538年)(三二年-南朝梁武帝大同四年)和飞鸟时代(538–710年),然后是奈良时代(710年—794年)、平安时代(794年–1185年)、镰仓时代(1185年—1333年)在这个时代下级武士掌权天皇权利名存实亡。建武新政1333–1336年)室町时代(1336年-1573年)(元惠宗至元二年-明神宗万历元年)它又分为两个阶段:南北朝时代(1336年-1392年)和战国时代1467–1573年),安土桃山时代(1573年-1603年)织田信长与丰臣秀吉称霸日本,江户时代(1603年—1867年)德川家康任征夷大将军江户幕府确立近现代(1868年-现在)。由以上可以看出天皇作为日本国家最高统治者的象征从古自今未变,即使幕府为真实掌权者也为改变天皇已经成为日本民众心中精神的支柱的事实,这也为当今日本宪法规定日本为君主立宪制国家奠定了历史基础。一、圣德太子“十七条宪法”在古坟时代前期日本本土还没形成一个集权式或分权式的政府体系,仍是以部落为中心后来,公元300就开始出现许多小国,开始出现“王”、“大夫”“下户”“生口”等不同阶级,汉朝称之为“倭”。此时日本已经收到了中国的广泛影响,尤其是儒家思想。后在飞鸟时代圣德太子改革,开始出现了有“宪法”字样的成文法《十七条宪法》。《十七条宪法》是中日文化交流的一座里程碑,是中国文化日本化的光辉结晶。《十七条宪法》集中国古代儒释道等多种文化为一体,并用来整顿朝纲,打击奴隶主贵族经常“下犯上”的嚣张气焰,维护以夭皇为中心的中央集权统治。日本统一,进入了奴隶社会之后,在6世纪后半叶旧日本的部民制奴隶社会面临着严重的危机:首先是阶级斗争的激化和社会生产的停滞;其次是统治阶级内部矛盾日益激烈,皇室与氏族贵族的斗争以及氏族贵族之间争夺土地与部民的斗争愈演愈烈。圣德太子摄政以后,深感腐败无能的奴隶主贵族世袭制度和旧官僚政治体制束缚中央机关职能的发挥,因此,他决心以中国儒家文化为范本,学习东亚大陆隋帝国的统治经验,改革过去皇室与世袭贵族之间等级不分、界限不清的状况,制定一套以中国儒家“礼”为核心的政治体制,于是《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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