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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红古区下窑回民小学教师综合素质考核评估细则.doc


文档分类:幼儿/小学教育 | 页数:约10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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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红古区窑街回民小学教师综合素质考核评估细则(试行)为适应教育的发展,为加强教师队伍的建设,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努力为教师营造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氛围,全面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全面客观评估每一位教师在创建学校特色工作中所作的贡献,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热情,在学校内部营造一个“激励先进、优胜劣汰”的工作氛围,特制定本细则。基础考核部分:一、师德考核(30分)(一)职业道德(15)1、把爱校、爱生、爱岗敬业作为自己的工作信条。坚持严格对照执行我校规范办学行为40条,时刻反省,务必规范自己的办学行为。教育教学活动中,面向全体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如出现讽刺、挖苦、歧视学生的每例扣2分;体罚、变相体罚学生,造成较坏影响的,师德考核不得分,后果严重的该教师本学期校内综合工作质量考评资格为零,且不能参与评先选优,其余按照上级有关部门规章执行。2、以身作则,为人师表,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与家长搞好协作,为学生负责;如发现利用教学生之便要求家长为自己办私事,“索、拿、卡、要”行为一次或乱收费、强行推销教辅资料者,每人次扣2分。3、心胸开阔,同志间不斤斤计较,不背后乱说闲话,不做损害同志间团结的事,不拉帮结派,违反此规定每人次扣2分。4、越级、上访或参与集体上访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或触犯刑律的,师德考核不得分。后果严重的取消该教师的考评资格,且不能参与评先评优。5、专心从教,不搞以盈利为目的的第二职业,不举办有偿补习班,认真履行“十要”、“十不准”,违犯本条规定,师德考核不得分。6、严重失职,酿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发生责任事故后不及时上报及处理不得当造成不良影响的;工作中严重失误,在家长或社会中造成极坏影响的,师德考核不得分。7、对学校布置的各项任务,没有特殊原因而拖延时间的每人次扣1分。工作态度消极应付,不服从安排,故意叼难领导,无理取闹,借故推脱学校分配的工作,避重就轻。每一次扣1分。8、无特殊原因不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如各种义务劳动、业务培训、集会、出操、专业训练及各个群众组织的一些活动等)的每次扣1分。9、各室(办公室、专用教室)物资因人为损坏或丢失,除追究查明责任者并责令其照价赔偿,另扣责任者1分。10、在各类评比、组考、阅卷中弄虚作假,纵容舞弊者,查清后扣当事人2分。在其工作范围内,因个人工作失误等原因在上级有关部门检查、验收、督导、评选等过程中,给学校声誉及评定造成一定损失,由校务会研究给予师德扣分。影响极其恶劣者,师德考核不得分。11、教师积极参加学校管理,向校长以书面形式提出合理化建议(需有书面建议),每采纳一条加1分。(二)工作纪律(15)12、尽职尽责,勤奋工作。迟到、。教师请假不超过半天,直接到办公室或教导处请假;1天以上需由校长批准。年内事假累计不超过10天,;超出10天,每超一天扣1分。病假不超过15天,;超出15天,每超3天扣1分;,旷工一天扣3分。请假未满半天,原则上不扣分。(不请假私自外出、不按学校规定制度请假每有1次扣2分;平时因私事或公事出校要到办公室办好请假手续,并调好课程报教导处审批,回来后及时销假,未履行销假手续每次扣1分。)注:法定的婚假、丧假、产假不扣分。注:凡是在工作日之外的时间,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务工作或参加义务劳动的,每个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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