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规划期间我国社会保障建设的基本问题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社会保障“十二五”规划纲要》。会议指出,“十二五”时期,要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基本方针,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更加注重保障公平,更加注重统筹城乡发展,更加注重优质高效服务,更加注重可持续发展,加快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力争到“十二五”期末,形成基本完备的社会保障制度,比较健全的管理服务体系,并稳步提高保障水平,基本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水平适度、持续稳定的社会保障网。一城乡社会保障发展还不平衡,覆盖不全面目前我衡,农村地区明显滞后,一些基本保障制度覆盖面较窄。随着城镇化的推进,迫切需要加强制度整合与衔接,加快实现管理服务一体化。基本保障制度覆盖面较窄农村地区明显滞后具体内容如下: 要实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社会保障政策,完善家庭养老支持政策。大力发展补充保险。完善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政策。逐步提高保障标准,缩小城乡、区域、群体之间的差距。统筹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普遍开展和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门诊医疗费用统筹。逐步提高各级财政补助标准,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均达到75%左右。加强社会保障管理与监督。今年,人社部将在政策制度和体制层面加快推进十项保障的统筹,政策衔接重点是农村低保与新农保的衔接,原则是叠加实施,努力保证政策效应的最大化;第二是新农保、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与职工养老保险的衔接。二社会保险统筹层次低,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制度不完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不仅关系到跨地区之间整合,也包括不同人群不同制度之间的接续问题。诸多因素造成我国社保制度转移接续环节还存在诸多问题。一方面,尽管出台了一些暂行办法,但目前地区间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仍不顺畅,手续复杂; 另一方面,社保的城乡制度不同,投保人对制度仍存有观望心态和选择的困惑。
十二五规划期间我国社会 保障建设的基本问题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