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园完小财务、后勤管理制度
为了管好教育经费,确保教育经费的投资效率,使财务、后勤工作更好地为教育服务,根据《东坪镇联校财务管理制度》和《青山园学区财务、后勤管理制度》,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如下制度:
一、切实加强财务管理、经费工作的管理。
1、学校成立财务管理领导,组长:廖大华。组员:邓吾佳、刘德刚。
2、坚持一本帐管钱,一支笔批钱,收支两线的原则,统一管理,统一开支。
3、坚持校长负责,会计核算、民主理财、工会监督的原则。
4、较大经费的支出应经集体研究决定。
5、坚持学校内部审计制度,全年由职代会成员对学校经费审计两次。
6、严格经费管理,严禁乱收费,乱开支。发现有乱收费的行为除没收全部乱收费金额外,并处一倍以上的罚款。
7、学校经费原则上不外借,如有实际困难,在一定的数额内,经校长批准方可外借。
8、学生报到注册时,一定由班主任开出收据到事务处交费,学生所欠书费由班主任或其他老师开具担保条。
9、各班在一个月内必须与学校结请经费往来帐目,凡在一个月内结请帐目的班级,按学区的目标管理标准直接奖给班主任。
10、切实坚持经费统一管理,节余留用勤俭办事,增收节支,统筹兼顾的原则。
11、严禁乱发财务补贴,所发的财务补贴必须有上级文件依据。
12、学校行政人员出差,由学校报销差旅费,报销各项经费必须是正式发票,有经办人或证明人、校长的签名,并标明用途。
13、学校物质的采购原则上应有两人以上同行。
14、处罚细则:
1)擅自乱收费者,收回乱收经费并处50%的罚款。
2)乱订学习资料和学习用品者,每次罚购物金额的100%,所购资料和用品由当事人自行处理。
3)让学生承受学习以外物质的,每次罚款购物金额的100%,所购物品由当事人自行处理。
4)一个月内未将本班学费与学校结清帐目的,按学区目标管理处罚。学生尾欠学费由担保人负责追回。
5)帐、卡、物不清,支出不合理的,罚当事人10元。
二、切实加强学校才产的管理。
1、学校财产是国家和集体的财产,任何人多不能侵犯。
2、学校财产包干到班、到人,期初由事务处与班主任及教职员工当面核实财产,造册登记,事务处与责任人双方签字立剧,期末照单核对,凡损坏的财产一律追究到责任人。
3、学校的图书、仪器必须有专人管理,逐一造册登记,借收手续完备,损坏遗失要照价赔偿。期初有登记,期末清点造册交学校、学区,并做到帐、卡、物相符。
4、处罚细则:
1)校产未管理好的班主任,不享受目标管理中校产管理补助50元。
2)后勤处帐、卡、物不清者,罚当事人5元。
3)所借图书、仪器及其他校产者,凡损坏或遗失的照价赔偿。
4)向学校所借的教参、教本必须在离校前交教导处,误时照价扣款。
四、加强食堂工作的管理。
1、食堂切实为师生服务,为教学服务,所购米、菜应顺价销售,做到师生、家长无意见。
2、不定期召开后勤人员会议,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食堂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食品卫生制度》、《食堂卫生制度》、《食堂工作人员卫生制度》,以及有关相关的制度。
4、要有较高的安全意识,切实作好防火、防盗。
5、食堂工作人员要加强团结,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不断提高自身修养。
6、饭、菜票必须分家,禁止在商店流通;钱、票分离,禁止用钱购买饭菜。
7、采购回的食物,采购员必须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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