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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2次完刑事案件普通程序庭审提纲.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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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普通程序庭审提纲
一、开庭前的准备
书记员:(书记员开庭前应依次进行以下准备工作。)
1、查明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证人的到庭情况;
2、入庭宣布法庭规则:
为维护法庭秩序,保证审判活动顺利进行,特宣布法庭纪律如下:
旁听人员必须保持肃静。不准鼓掌、喧哗、吵闹,不得有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不得随便走动。不得进入审判区(不公开宣判的不宣布此条)
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不得中途退庭,如擅自退庭,是原告的按照撤诉处理,是被告的,依缺席判决处理。
任何人未经审判人员同意,不得发言,提问:
未经法庭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在法庭上进行录音、录像、照像;
当事人发言时,应坚持摆事实、讲道理。注意文明礼貌,不准攻击、辱骂他人;
不准吸烟,保持室内卫生;
关闭寻呼机、移动电话。
3、宣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审判人员入庭时,书记员宣布全体起立;审判人员进入法庭后,审判长宣布全体坐下;
4、合议庭组成人员、诉讼参与人就座后,书记员当庭向审判长报告庭前准备工作就绪,可以开庭。
二、开庭后庭审调查前的准备
审判长: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今天依法公开审理,由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李旺涉嫌公司人受贿罪一案,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现在开庭。(敲法槌)传被告人李旺到庭。
审判长:被告人李旺。
被告人:到
审判长:你是否用过曾用名?
被告人:没有
审判长:你的出生年月日是?
被告人:1955年4月9日
审判长:什么地方出生?
被告人:江苏省连云港市
审判长:什么民族?
被告人:汉族
审判长:文化程度?
被告人:大专文化
审判长:你有职业吗?讲一下
被告人:担任连云港市锦屏磷矿矿长兼任中共连云港市锦屏磷矿委员会书记(正处级)
审判长:讲一下你的家庭住址?
被告人:连云港市新浦区东方花园C-36号
审判长:你以前是否受过刑事处分或者行政处罚?
被告人:没有
审判长:你是在什么时间被羁押的?
被告人:2006年6月18日
审判长:什么时间被逮捕的?
被告人:2006年6月30日
审判长:因为什么问题被羁押的?
被告人:因为受贿罪
审判长:你的身份证号码?
被告人:320706550409005
审判长:你的政治面貌?
被告人:中共党员
审判长: 你是否收到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收到的时间?
被告人:恩,收到。
审判长: 你是否收到《诉讼权利告知书》?是否收到《适用刑事案件普通程序告知书》?
被告人:收到。
审判长: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今天依法公开审理,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李旺涉嫌受贿一案,本法庭由本院审判员莫淑娟担任审判长,与人民审判员李敏栋、张颖雯组成合议庭,书记员李艳担任法庭记录。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龚加锦、徐辛悦出庭支持公诉。受被告人李旺的委托由联盛律师事务所律师田远超、刘彬出庭为
被告人李旺进行辩护。你听清楚了吗?
被告人:清楚了。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被告人在法庭审理过程中,享有如下诉讼权利:首先是申请回避权利,回避的意思也就是说,如果你认为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理的,你们可以说明理由,申请换人审理,你听懂了吗?
被告人:听懂了。
审判长:被告人李旺,你是否申请上述人员回避?
被告人:不要。
审判长:李旺的辩护人,你们是否申请上述人员回避?
辩护人:不需要。
审判长:你还有自行辩护的权利,除了你的委托律师为你辩护之外,你还可以自己为自己辩护,你听清楚了吗?
被告人:清楚了。
审判长:另外你还有权向法庭出示证明你罪轻或无罪的证据,可以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在法庭辩论终结以后,你还有最后陈述的权利,都听清楚了吗?
被告人:听清楚了。
三、法庭调查阶段
审判长:下面进入法庭调查阶段,先请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公诉人: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检察院
起诉书海检刑诉﹝2006﹞03号
被告人李旺,男,1955年4月9日生,身份证号码:320706550409005,汉族,本市人,大专文化,中共党员,2003年6月担任连云港市锦屏磷矿矿长兼任中共连云港市锦屏磷矿委员会书记(正处级)。2004年6月30日,市中院裁定锦屏磷矿破产,被告人李旺在被捕钱的破产企业法定留守人员的身份履行职责,同时从2004年6月至今担任江苏锦屏矿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被告人李旺居住于连云港市新浦区东方花园C-36号,无犯罪前科。
本案由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侦查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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