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霍小玉传》中侠客.doc:..浅谈《霍小玉传》中侠客【摘要】黄衫豪客以一侠客身份出现在李霍的爱情纠葛中,他的侠义行为既是唐人侠风气的体现,又反映了侠的民间化和异域色彩。作者作为侠的话语者,将侠与儒对比,寄寓自己的理想人格;将侠与佛教思想结合,体现唐人“有意为小说”的意识。读者通过文本的接受,完成了对侠的幻想,满足了好奇心理与对正义的呼唤。因此,黄衫客的形象是社会风气、作者创作和社会心理选择的综合结果。【关键词】黄衫客;侠;作者;读者中图分类号:120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0278(2013)08-293-02唐代除了有儒家的仁德人格模式,还有仗义的侠客人格,前者为当权者、失意文人所追求,后者为平民大众的理想企盼。侠客形象,既是时代的风气,更是作家与读者“英雄梦”的投射。《霍小玉传》写李益与霍小玉的爱情悲剧,其中侠士黄衫豪客是他们爱情纠葛中的配角,却在“风流之士,共感玉之多情;豪侠之伦,皆怒生之薄行”的情况下,激于义愤强挟李益与小玉相见。一、侠的行动者黄衫豪客先是借“仰公声华”之名,引诱李益,后“挽挟其马,牵引而行”,继而“遽命奴仆数人,抱持而进”,使小玉能在临死之前与李益相见。可以说,黄衫豪客不仅具有侠客的正义感,而且实施了侠的行为。“重情尚义”是《霍小玉传》中的占支配地位的审美理想,同时它又是唐代的社会时尚。唐人小说中反复出现这一主题,《李娃传》中的李娃、《任氏传》中的女妖任氏、《柳毅传》中的柳毅、钱塘君等,他们或重情、或尚义、或二者并兼。侠的人格精神和行为方式不但参与了唐人的人格构建,还影响了他们的行为方式。正如陈伯海所说“(唐代)封建礼教束缚的相对松弛和人的主观精神的昂扬奋发,使得人们……强调个性的自由,蔑视现存秩序和礼法传统的束缚 并在任侠活动中找到了最生动的表现形式。”黄衫豪客便是以侠义行为反抗着封建礼教制度之下的婚姻观念,以侠气对抗着社会的不公。而正义感又是黄衫客行为的突出特征,蔡翔在《知识分子与江湖文化》一文中指出:“在我们今天业已形成的侠文化概念中,正义价值乃是其最主要的构成因素,抽去此项判断,侠就很难确定其特定的文化形象。”黄衫豪客的行为就表现出了对侠的正义人格精神的肯定和追求。其次,唐代的侠是“中土文化和异域文化共同孕育的结果”它既有传统文化的影响,即排难解纷、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传统侠义精神,又受“胡风”的影响,豪荡使气、不以礼法为意的个性。从黄衫豪客的外在表现就可见胡人的影响,他一出场就自我表明,他是姻连外戚,且有一胡雏跟在其后。另一方面,"唐以后侠及侠风的主体已流向民间社会”从黄衫客的穿着上,我们可以猜测他非官人的身份、处于民间,虽说他衣服华丽,但却为黄色,“在唐上元元年曾作如下规定:文武百官三品以上服紫,以下依次为深绯、浅绯、深绿、浅绿、深青、浅青,而庶民则服黄色。”在此,侠作为民间文化,与上层文化精神相对立,通过侠的日常生活化,来体现侠对自由人格的追求。二、话语行侠若说黄衫豪客以其行为彰显了侠义,那作者则是一个话语行侠者。受社会心理和时尚的影响,作者进行了艺术虚构,在文学中找到一种寄寓理想、抒发豪情的有效途径和形象依托。体现了作者“有意为小说”的意识。侠在这里既是一种艺术形象,又是一种理想人生的追求;既是一种行为处事原则,也是一种精神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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