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科研单位科研经费管理“放管服”思考摘要:长期以来,加强科研经费的管理是农业科研单位日常工作的重中之重,2016 年 7 月 31 日,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即俗称的“放管服”改革),拉开了为科研人员“松绑”的序幕,如何推进科研经费管理的“放管服”,防止出现“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现象,值得农业科研单位好好思考。关键词:农业科研单位 科研经费管理 放管服科研经费是农业科研单位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业科研单位开展科研创新工作的重要保障,是衡量单位科研实力的重要因素,近年来,国家对科研的投入不断加大,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加强科研经费的管理成为农业科研单位日常工作的重中之重,然而过多的条条框框一定程度上束缚了科研人员的创新积极性,一度受到科研人员的吐槽。2016 年 7 月 31 日,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即所通俗所讲的“放管服”改革),拉开了为科研人员“松绑”的序幕。如何做好科研经费管理“由紧到松”的过度工作,推进科研经费管理的“放管服”,防止出现“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现象,值得农业科研单位好好思考。一、当前农业科研单位科研经费管理的现状当下我国科研经费的管理一直为社会诟病,重复申报、违规挪用、中途截留、跑冒滴漏、效率低下等现象屡有发生,农业科研单位自然也不能独善其身,伴随着科研经费的逐年增长,农业科研单位深感自身监管责任重大,出台各类管理制度试图规范科研经费的使用,然而这些规章制度过多的是关注审批程序、支出标准、预算控制等方面,过于行政化,对制度要求与科研实际是否相适应、对科研活动实际碰到的问题并不关心,客观上比较僵化、生冷,忽视了科研的客观规律,同时也起不到对科研经费使用效果评价的目的。过于僵化的制度导致科研人员精力不能集中投入到科研创新、科研经费“不好用”、“用不完”等现象出现,科研人员感觉自己得不到信任,科研创造的积极性受到影响。二、农业科研单位科研经费管理推进“放管服”的难点(一)农业科研单位对科研经费自主权“下放”的尺度把握不准尽管中央一级出台了《意见》,但具体到市县等地的项目主管部门仍没有出台配套细则,另外财政、审计、纪检、人事等部门规章制度与《意见》相互间的衔接也存在问题,农业科研单位作为具体执行单位,对科研经费自主权的使用尺度、下发尺度等均很难把握:比如预算调整的审批,农业科研单位根据自身规模大小、内设机构层级的设置等因素,到底是由单位审批还是科管部门审批需要仔细斟酌;间接费用的比例虽然扩大了,但涉及到绩效奖励等敏感内容,该部分奖励是否纳入事业单位绩效总额,绩效奖励能占比到多少,是否会超出同级单位太多引发不必要的关注以及导致分配产生矛盾等不确定;劳务费比例虽不设限,但仍不能用于在职人员补贴,是否会导致劳务费控制失控,变相补贴在职人员等现象产生也有疑虑。“放”的尺度把握不好,有可能失控,也有可能起不到改革的目的,造成对科研人员积极性的二次??害。(二)农业科研单位对科研经费使用权“管理”的能力有待考验科研经费的使用虽然要遵守科研规律,充分尊重项目负责人的使用需要,但科研项目毕竟是法人负责制,科研经费自主权的下放,更加突出了农业科研单位的法人责任。一直以来,农业科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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