岐山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XX-2020年)调整完善岐山县人民政府岐山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XX-2020年)调整完善岐山县人民政府二〇一七年六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1一、规划调整目的 1二、规划调整任务 2三、规划调整依据 3四、规划调整原则 5五、规划调整范围 7六、规划调整期限 7第二章规划调整背景 8第一节县域简况 8第二节土地利用现状与特点 10第三节调整完善面临形势 11第四节本轮规划中期评估 14第三章规划调整目标 21第一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21第二节土地利用目标 22第三节规划控制指标 23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25第一节农用地 25第二节建设用地 26第三节其他土地 28第五章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30第一节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优化 30第二节建设用地布局优化 34第三节生态用地布局优化 40第六章土地用途分区管制 46第一节基本农田保护区 46第二节一般农地区 47第三节林业用地区 48第四节牧业用地区 49第五节城镇村建设用地区 49第六节独立工矿区 50第七节风景旅游用地区 51第八节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 52第九节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 52第七章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54第一节允许建设区 54第二节有条件建设区 54第三节限制建设区 56第四节禁止建设区 57第八章土地利用重点任务 58第一节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 58第二节节约集约用地 61第三节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 64第四节安排土地整治任务 67第九章各镇主要用地调控 69第一节各镇土地利用方向 69第二节各镇用地调控指标方案 71第十章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安排 72第一节交通建设项目用地 72第二节水利项目用地 72第三节旅游项目用地 72第四节民生项目用地 72第五节其他基础设施项目用地 73第十一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74第一节加强规划实施的法律措施 74第二节健全规划实施行政体制 75第三节完善规划实施的经济手段 76第四节提高规划实施的技术保障 77第五节加大公众参与力度监督规划实施 77第十二章附则 78附表 79附表1岐山县规划目标指标表 79附表2岐山县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80附表3岐山县土地用途分区面积调整表 81附表4岐山县各镇土地用途分区面积表 82附表5岐山县耕地保有量规划平衡表 83附表6岐山县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 84附表7岐山县各镇规划主要控制指标表 89附表8岐山县各镇基本农田调整情况表 90附表9岐山县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区调整表 91附表10岐山县建设用地管制区面积表 92第一章总则一、规划调整目的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国土资源工作的新要求,加强规划的统筹管控能力,促进土地规划理念转变,保障岐山县“十三五”发展规划顺利实施,提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现势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XX〕1237号)和《陕西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陕国土资发〔20XX〕13号)总体要求,按照宝鸡市国土资源局部署安排,结合本县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及发展趋势,以20XX年为基准年,对《岐山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XX-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做出调整完善。在实施本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按照“总体稳定、局部微调”的原则,通过指标管理型规划向空间管制型、增量调节型规划向总量管控型、专业部门型规划向全局全域型三个规划理念的转变,合理调整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适当调整建设用地规模,优化区域城乡建设用地结构,保障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实施和“十三五”重点建设项目落地,进一步突出对生态空间的保护和管理科学,保障生态用地需求。有效落实规划调整完善工作,实现规划“调结构、优格局、促发展”的总体目标。二、规划调整任务(一)开展本轮规划实施中期评估以第二次土地调查变更到20XX年的土地数据为基础,分析和梳理规划实施以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变化情况及其对土地利用和规划管理的影响状况、土地利用现状及变化情况、规划目标实现情况、规划布局落实情况、重点项目实施情况以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适时修改情况等。全面分析各项指标和任务落实情况,总结规划实施成效及存在问题,客观分析未来经济和社会发展、生态建设对土地利用的需求,提出规划调整完善的思路、任务和改进对策措施,为规划调整完善提供科学依据。(二)合理调整完善规划目标和控制指标依据二次调查成果和规划中期评估结果,严格落实市级下达控制指标,合理调整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和建设用地总规模指标及其他控制指标。(三)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空间布局在落实全县规划主要控制指标基础上,充分衔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和生态保护规划等各类规划,按照“总体稳定,局部微调”的要求,科学规划生产、生活和生态空间,重点做好基本农田、建设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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