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主要内容?第一节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概述?第二节工时种类?第三节延长工作时间?第四节休息休假第一节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概述工作时间?又称劳动时间,是指劳动者依据法定或者在一定期限内从事劳动生产或者工作的时间。工作时间的法律特征?工作时间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工作时间是实际工作时间和相关活动时间的总和?工作时间是劳动者履行劳动义务的时间?工作时间是用人单位计发劳动者报酬的依据之一。工作时间?工作时间不限于实际时间,还包括工作准备时间和交班时间、中间休息时间、女职工哺乳时间、出差时间灯。劳动者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其它工作的,也包括工作时间之内。休息休假?又称休息时间,是指劳动者在国家规定的法定时间以外,免于履行劳动义务而自由支配的休息时间和法定时假日。?广义的休息时间是指劳动者依法免于履行劳动义务而自由支配的时间,是劳动者工作之余的所有时间的总和,包括工作日内的间隙休息时间,工作日之间的休息时间,工作周之间的休息时间,也包括休假。(狭义不包括休假)休假?休假是指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者享有的休假时间,包括法定节假日、年休假和探亲假。休息和休假在享有的时间、享有的条件和方式上存在着差别。案例----就餐时间是否属于工作时间?李某是外地来苏州的务工人员,2004年10月,李某进入东泰精密模具(苏州)有限公司工作,并与公司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2005年2月后,由于工作需要,除了一个小时的就餐时间外,李某常常每天要在公司工作11个小时,公司支付了他每天3个小时的加班费。此后,公司以李某隐瞒或虚构事实,不服从工作安排为由,作出了与李某提前解约的决定。?李某心中颇为不平。觉得几个月来他每天长时间工作,就连吃饭时也在担心工作,这个就餐时间应该算作工作时间补发加班工资给他,于是他申请了劳动仲裁。8月30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驳回了李某的申诉请求,李某不服,一纸诉状把公司告上了法院,。?法庭上李某和公司就员工就餐时间是否该算作工作时间,展开了唇枪舌战。李某认为他的就餐是在工作中途进行的,虽然他在就餐,但是这期间机器一直在运转,就餐后他的工作量无疑就会加大,因此就餐时间自然应该算作工作时间。而公司却认为李某的说法没有法律依据。点评?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按照劳动法规规定,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在此期间的用餐时间是否计算为工作时间,尚无法律规定,因此法院对李某主张在这一时间段内支付加班工资的请求难以支持;然而职工在每周工作40小时之外的加班时间中的用餐时间,按照劳动法规规定,从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出发,该用餐时间应当计算为工作时间,并应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据此,法院判决公司支付李某从2005年2月至5月每周工作40小时之外的加班时间中,用餐时间的加班工资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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