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农民工讨薪维权明白纸1、当你前往建筑工地应聘时,需要注意了解该用人单位是否具有用人资格(是否持有资质等承揽工程的法定资格)。如果该用人单位不具有承揽工程的有效资格,将不利于讨薪问题的协调解决。2、不要给个人性质的包工头打散工。农民工与企业之间是劳动关系,而农民工给包工头打散工则属于劳务关系。因为包工头没有用工资格,包工头拖欠农民工工钱的行为,属于两个自然人之间的经济纠纷,不属于劳动关系。遇到这种状况,你只能去司法部门通过打官司讨回工资。3、除了留意用工单位的用人资格之外,你还需要注意应聘的工地是否具有合法的开工手续。尽量不与无合法施工手续的工地产生劳务雇佣关系,若已经在违法建筑工地干活,产生工资纠纷,也只能通过司法途径解决。4、当你被建筑劳务用工单位录用时,有权要求用工单位与你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和支付方式以及易发生纠纷事宜的具体解决办法等。5、在施工过程中,注意留存在该单位打工和其拖欠工资的证据。这些证据包括出入证、临时工作证、考勤表、工资单、欠条等。其中工资单和欠条需要建筑工地劳务、总包企业现场相关负责人针对你所完成工程量的产值进行签字确认。6、当劳务用工单位同你发生劳务报酬争议或拖欠工资时,总包单位分管领导和项目经理是第一责任人,劳务用工单位是直接责任人,你可以与他们联系进行协商解决。(具体联系方式详见工地门口的建筑业农民工维权告知牌)。7、如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处置不力,你可以通过正常途径向工程项目所在地的建设主管部门投诉。(崂山区建筑农民工清欠电话:0532-80915377)8、投诉时,你应当提供劳动合同、身份证明,并出具注明工程名称、地址、施工(总、分包)单位名称、从事工种、工作时间等的有效证明。9、在讨薪过程中,任何过激的不当投诉行为都有可能受到法律的制裁。崂山区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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