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河区党政机关公务接待实施细则.doc:..关于转发《湛河区党政机关公务接待实施细则》:现将《湛河区党政机关公务接待实施细则》转发给们,请认真组织学习,认真参照执行。附:湛河区党政机关公务接待实施细则湛河区教育体育局2016年9月2日湛河区党政机关公务接待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全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顶山市委办公室、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平顶山市党政机关办〔2015〕1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全区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和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国内公务接待行为。本细则所称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区域合作等公务活动。第三条公务接待应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原则。第四条我区公务接待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对口接待,根据接待对象的身份和公务活动的内容等,由相应接待单位组织实施。第二章接待审批第五条公务接待应严格限制在公务活动范围内,对能够合并的公务接待要统筹安排。禁止将休假、探亲、旅游等活动纳入国内公务接待范围;禁止异地部门间没有特别需要的一般性学习交流、考察调研,禁止重复性考察,禁止以各种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禁止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和活动。第六条公务外出确需接待的,派岀单位应当向接待单位发出公函,告知内容、行程和人员。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律不予公务接待。第七条坚持先审批后接待的原则,接待单位应按照接待分工,严格规范接待审批。审批程序如下:(一) 我区公务接待实行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分管领导对口签批,并协调区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参与公务接待活动。(二) 区委各部委、区直各部门接待规定范围内的人员由本单位主管领导签批。(三) 专项活动的接待任务由承办单位报责任领导签批。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要及时将分管领导批示的接待任务,通知有关接待参与单位。第八条全区各级党政机关应当加强公务外出计划管理,科学安排和严格控制外出的时间、内容、路线、频率、人员数量。公务外出须经所在单位相关负责同志批准。第九条本区举行会议活动,确需邀请市级和兄弟区县单位参加的,应按规定经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办理。第三章接待标准第十条全区各级党政机关在国内公务接待活动中,应当从严控制接待范围,切实简化接待礼仪,严格执行国内公务接待标准,厉行节约、注重实效,不得铺张浪费。第十一条国内公务接待不得在机场、车站、高速路口和辖区边界组织迎送,不得跨地区迎送,不得张贴悬挂标语条幅,不得安排群众迎送,严格控制陪同人数,不得层层陪同。第十二条接待住宿应严格执行差旅、会议管理的有关规定,接待单位不得超标准安排接待住房,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出差人员应当主动结清住宿费,回本单位凭据报销。与会人员住宿费按会议费管理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三条接待对象应按规定标准自行用餐,需接待单位协助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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