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避效应以邻为壑,壑:深谷,深沟。原谓将邻国当作沟坑,把本国的洪水排泄一那里去吧后比喻把困难或灾祸推给别人,凡将祸害嫁于邻居或他人身上,皆可用此语形容。邻避效应(Not-In-My-Back-Yard,译为“邻避”,意为“不要建在我家后院”)指居民或当地单位因担心建设项目(如垃圾场、核电厂、殡仪馆等邻避设施)对身体健康、环境质量和资产价值等带来诸多负面影响,从而激发人们的嫌恶情结,滋生“不要建在我家后院”的心理,及采取的强烈和坚决的、有时高度情绪化的集体反对甚至抗争行为。社会存在邻避效应是人之常情的表现,是理性经济人与非理性社会人纠结的结果,应循理解决,不能简单、粗暴处理,也不能指望一夜之间解决。现象进入工业文明时代的中国,“以邻为壑”的典故演绎出另一个版本:由于当地群众不甘承受“以我为壑”的污染成本,衍生出对政府引进项目的集体抵制。政府部门规划经济项目或公共设施,产生效益为全体社会所共享,但负外部效果却由附近居民来承担,于是受到选址周边居民的反对,这种“不要建在我家后院”的“邻避效应”,在国际社会已是普遍现象;对“邻避效应”的认识和引导,也是世界各国的共同挑战。影响因素邻避效应是社会失灵的表现之一,指成果受益者只愿意付出与其他人等价的成本,而不愿付出高额的成本。邻避项目存在环境污染和健康伤害风险,减少项目所在地的发展机会,而且,如果风险失控,将导致生态环境破坏,甚至影响居民健康,这意味着项目所在地将承担更多的风险与责任,从而产生了自己是政策牺牲者和项目不要建在我家后院的心理。首先,一些项目本身具有潜在的环境污染和人体健康伤害风险,属于邻避项目。一方面,其产品或原料可能存在环境污染和人体健康伤害风险,如PX项目的PX(对二甲苯)虽不是高危高毒化学品,但具有一定毒性,长期反复直接接触或大量吸入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一定危害;又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垃圾也是一种固体污染物。另一方面,这类项目在建设营运过程中会存在二次污染的风险,如建设过程导致水土流失和生态环境破坏,营运过程中排放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和噪声等。其次,多年来,地方政府抓GDP快速增长,企业忙财富积敛,牺牲发展质量换取经济增速,加之官商创租寻租、腐败行贿和利益输送,致使地方GDP和社会福利的快速增长难掩社会公平与信任的流失。社会经济呈现出低质量增长模式,公众目睹环境逐渐恶化,开始日益焦虑健康安全,进一步加深了公众的不信任,放大了建设项目的邻避效应。导致邻避效应的五方面心理与认知因素:1、不信任政府和项目发起人。当存在对政府的一般性信任缺失,或者受影响社区在与政府的交往经验中存在失败或负面的经历时,则在决策过程缺乏透明度的情况下,居民易于产生不安全感与不公平感。一旦政府的经济性补偿方案明显不公,极易导致过度的自我保护行为。2、知识与信息欠缺。当利益相关人缺乏对公益性邻避设施的近期与远期后果的充分了解时,容易接受一些不准确或错误的概念,在主观上缩小邻避设施的正面效应,夸大其负面后果。3、对问题、风险和成本的狭隘和局部的观点。“只要不建在我的后院就行”,“凭什么由我们来承担应该整个社会承担的后果”,这些都是在缺乏社会责任感时可能出现的狭隘观点。在基层社会政治中,这些观点易于获得群众支持,并可能被一些基层政治人物所操纵。4、对邻避设施的情绪化评价。一方面邻避设施的选址和补偿决策等,往往会被社区认为是强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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