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宣传制作合作协议甲方(全称):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甘南分公司乙方(全称): 甘肃画思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甲方与乙方就平面广告业务合作达成如下意向性协议:第一条 制作要求广告制定的数量、规格、材料要求、画面尺寸、质量要求完全符合甲方要求,如广告采用甲方提供样稿,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动广告样稿。第二条 验收标准乙方应当于广告施工完成后通知甲方进行验收, 如广告未达到合同质量要求约定,乙方重新制作。第三条 广告价格广告价格以当地实时市场价格为准,制作时由双方协商确定。第四条 付款方式(按合同第二条广告制作、安装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付款,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款项后,向甲方出具合法的收费凭证(即正规发票)。第五条 广告维护乙方负责广告的安全、养护和维护,一般故障的,乙方应在3日内修复(修复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十二小时);较重故障的,乙方应当在7日内予以修复。如遇画面更换或发生故障等情况引发发布时间损失的,乙方同意顺延广告使用期限。无论是否在广告发布期间,广告物体脱落、损坏等造成他人权益受到损害的,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第六条 保密义务甲乙双方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而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各自提交给对方的合同、文件、资料、数据等,或其他使用对方处于有利竞争地位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任何一方不得将对方商业秘密披露给任何第三方或不当使用,但经对方书面同意或按法律规定除外。第十条 权利和义务甲方权利和义务:,应在合同签定的同时向乙方提供设计资料,乙方在收到设计资料后10日内完成广告画面制作,乙方发布广告画面前,必须将样稿送甲方签字认可后方可发布。 材料,包括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广告画面正确资料或设计稿。、 样稿等行政报批资料的完整性、 真实性和合法性,否则,由此而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应在广告发布当日予以验收(包括白天、夜晚的效果),若甲方在广告发布之日的3工作日仍未验收的,则视为户外广告发布已经验收合格。甲方若在合同有效期内,要求更改广告发布的内容、广告画面的制作,安装费等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权利和义务:,按照甲方提供的资料由乙方负责办理报批各项手续,经政府行政审批确认后,由乙方负责2周内安装完工。,每年对广告画面进行一次免费更换。乙方应保证在不出现不可抗拒因素的情况下,广告物体在一年内保持完整,若出现损坏,乙方保证在 7 日免费更换画面。在广告发布全过程中,乙方必须作好对广告物体的维护并保证广告物体(牌、灯具等)的正常使用。因广告物体本身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的有关损害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对因广告物体发生的意外事故承担任何赔偿和其他相关责任。遇不可抗力因素(包括台风、地震、洪水)或政府行为等造成广告发布中断,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在甲方已支付的广告费中扣除与广告实际发布天数相应的广告发布费后, 将余款退还甲方。第十二条 特别约定乙方保证,该广告牌在本合同有效
广告宣传战略合作协议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