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工会干部培训计划为认真贯彻中央和市委关于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队伍素质的部署要求,切实落实全总《2011-2015全国工会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制定本规划。一、工会干部教育培训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市委和全总关于新一轮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队伍素质的战略部署和要求,以加强素质和能力建设为核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提高培训质量为重点,坚持整体推进、重点突出、按需施教、科学管理的方针,努力培养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扎实、作风过硬、廉洁自律”的高素质工会干部队伍,为创新发展新形势下工会工作,推进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实现天津“十二五”发展目标任务,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保证、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二)工作目标2011-2015年要将全市专兼职工会干部轮训一遍。其中,局级、县处级工会领导干部,每年参加脱产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110学时(不少于15天),5年内参加脱产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550学时以上(不少于3个月);其他干部每年参加脱产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100学时(不少于12天)。力争通过新一轮大规模培训,进一步加强工会干部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工会干部的思想素质、政治素质、业务素质、作风素质,提升凝聚共识的能力、执行推进的能力、改进创新的能力、把握掌控的能力、完善提升的能力,使工会干部成为组织动员职工的能手、协调劳动关系的行家、关心服务职工的模范。二、工会干部五年教育培训的任务和工作要求围绕我市“十二五”规划,按照建设高素质工会干部队伍的要求,坚持分级分类培训。根据不同类别、不同层次、不同岗位工会干部的实际需要和不同的培训类型,确定工会干部教育培训的对象和内容。“十二五”期间全市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重点。新任工会主席到岗后一年之内必须参加培训,并取得全总印制的工会干部轮训资格证书。市总负责调训各区县局、总公司(集团)工会正处级以上的新任工会主席参加全总组织的工会领导干部培训和全总、市总组织的境外培训。市总委托市工会管理干部学院举办新任基层工会主席、副主席的培训班。各区县局、总公司(集团)工会要按照市总下达的培训指标,负责选送、推荐被参训人员。各区县局、总公司(集团)工会负责其下属单位的基层工会主席、副主席培训,每年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24学时(不少于3天)。培训的主要内容是: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等工会理论及工会业务知识,涉及工会工作的法律法规,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经济管理、社会管理及群众工作等知识。,全市专兼职工会干部要全部轮训一遍,由市总工会、各区县局、总公司(集团)工会分级负责实施。按照培训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100学时(不少于12天)的要求,接受培训的工会干部在完成规定的学习内容并经考核合格后,由培训机构颁发全总统一印制的《工会干部资格轮训证》。市总负责培训各区县局、总公司(集团)工会干部、大中型企业工会干部和市总机关干部。各区县局、总公司(集团)工会要根据培训要求,积极选送人员参加培训。各区县局、总公司(集团)工会对基层工会干部的轮训,由各区县局、总公司(集团)工会组织实施,也可单独办班或委托市工会管理干部学院联合办班,每期培训时间不少于24学时(不少于3天)
县工会干部培训计划.doc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