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消费税法教学要点及考核要求通过对本章的学习,掌握消费税的征税范围、税目和特点,能够进行应纳税额的计算和出口退税的计算。掌握其他税制要素(或征收管理规定:纳税时间、地点和申报等)。教学重点:征税范围与应纳税额的计算难点:应纳税额的计算与复合计税的计算教学时数8学时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2008-11-10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5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2008-12国发(2008)37号国务院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通知2008-12-18教学内容第一节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税目、税率一、纳税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本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人。境内,是指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属于应当缴纳消费税的消费品的起运地或者所在地在境内。二、征税范围税目税率—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税目税率表税目税率成本利润率一、烟 (1)甲类卷烟(2)乙类卷烟 %%%30%10%5%5%5%二、酒及酒精 (1)甲类啤酒(2)乙类啤酒 %(或者500毫升)240元/吨250元/吨220元/吨10%5%10%/5%5%5%三、化妆品30%5%四、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铂金首饰和钻石及钻石饰品 %10%6%6%五、鞭炮、焰火15%5%六、成品油(国发200837号) (+) (1)含铅汽油(2)无铅汽油 (+) (+) (+) (+) (+) (+)~/升~/升~/升~/升~/升~/升~/升~、汽车轮胎3%5%八、摩托车 (排气量,下同)在250毫升(含250毫升)以下的 %10%6%九、小汽车 (1)气缸容量(排气量,下同)()以下的(2)()的(3)()的1% 3% 5% 9% 12% 25% 40% 5% 8% (4)()的(5)()的(6)()的(7) %十、高尔夫球及球具10%10%十一、高档手表20%20%十二、游艇10%10%十三、木制一次性筷子5%5%十四、实木地板5%5%备注:(1)乘用车包括含驾驶员在内最多不超过9座(含)的用于载客和货物的各类乘用车(2)中轻型商用客车包括含驾驶员在内座位数在10至23座(含)的用于载客和货物的各类中轻型商用客车含驾驶员人数(额定载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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