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草案)简要说明1、城市性质六安市的城市性质为:大别山北麓中心城市,安徽省省会经济圈副中心城市,区域交通枢纽,安徽省加工制造业的重要基地之一,具有滨水园林特色的现代化城市。2、城市职能(1)大别山北麓的中心城市(2)省会经济圈副中心城市(3)区域性交通枢纽(4)安徽省加工制造业配套基地之一(5)六安市域政治、经济、文化中心3、规划期限近期:2008—2015年中期:2015—2020年远期:2020—2030年4、城市规模近期:至2015年城市人口规模为68万,建设用地规模为70km2;中期:至2020年城市人口规模为80万,建设用地规模为82km2;远期:至2030年城市人口规模为120万,建设用地规模为120km2。5、规划范围本次规划分为市域、规划区、中心城区三个研究层次。(1)市域范围:包括金安、裕安两区,寿县、霍邱、舒城、金寨、霍山五县以及省级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叶集改革发展试验区(县级)。用地面积为17976km2。(2)规划区范围:包括中心城区和新安镇、徐集镇、三十铺镇、城南镇、苏埠镇、城北乡、中店乡、分路口镇、韩摆渡镇、先生店乡、椿树镇10个乡镇以及横排头风景区。。(3)中心城区范围:北至合武高速,南至宁西铁路,东到三元河,西到商景高速。包括现状城区10个街道办事处和1个乡范围、以及与之相接的三十铺镇、新安镇、城南镇的部分用地,总面积约120km2。6、城市发展方向“向东主动推进,向北积极延伸,向西跨河拓展,向南逐步完善”,构建未来六安中心城区的整体空间结构,将城市的发展重心向东、向北转移,适当向西发展,从空间结构上保障城市布局的合理性,为城市发展提供充足的空间。7、中心城区空间管制规划综合考虑中心城区范围内用地的区位、交通、用地条件、自然生态现状及基本农田的分布等多方面因素,将中心城区的空间划分为四类区域进行管制,即禁建区、限建区、适建区和已建区。①禁建区:城市重要的生态通廊和生态背景区域,成片的基本农田保护区。该区域除进行农村居民点建设和与保护需要直接相关建设外,禁止一切与城市建设相关的活动的开展,并严禁破坏景观与自然资源,保护耕地,禁止耕地转为非耕地,禁止侵占基本农田进行农村居民点建设。②限建区:因发展条件有限,发展前景尚不明确的区域。该区域除进行农村居民点建设、城市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外,限制其它与城市建设相关的活动的开展。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因建设需求确需占用耕地的,必须经法定程序规定严格审批批准后方可实行。控制农村居民点规模,禁止侵占基本农田进行建设。③适建区:综合发展条件较好,适宜城市建设用地发展的区域。在该区域内,因城市建设发展需求,涉及将农田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必须经法定程序规定严格审批批准后方可实行;该区域内的农村居民点,原则上不再扩大其规模,应对其进行合理引导,促进其向城镇型住区集中。④已建区:现状城市建设及基础设施建设已经覆盖的区域。调整用地结构与布局,完善配套设施,改善生活环境;疏散核心区功能,适当疏散人口。8、规划空间布局结构本次规划城市整体结构为“一环两心、三轴四区”(1)一环:西环路—长安北路—佛子岭路依托城中区外围道路,便捷联系城市各区,作为展开城市空间发展构架的基础。(2)两心:城市中心、城市副中心城市中心:以球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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