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武黄城际铁路关于进一步提高监察工作有效性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项目属各单位:为进一步提高项目监察工作有效性,依法规范地搞好武黄城际铁路建设,特制定《中铁十八局集团武黄城际铁路三标项目经理部关于进一步提高监察工作有效性的实施意见》,现印发各单位监督执行。望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采取相应的措施,确实提高本单位、本部门监察工作的有效性。附:武黄城际铁路三标关于进一步提高监察工作有效性的实施意见二○一一年五月二十日主题词:监察工作有效性实施意见抄送:项目部领导、各部室,存档(共打印21份)。武黄城际铁路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日打印附:武黄城际铁路项目关于进一步提高监察工作有效性的实施意见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部署和集团公司、湖北城际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有关工作要求,充分发挥监察检查作用,确保项目监察检查工作的有效性,结合武黄三标实际,制定项目部进一步提高监察检查工作有效性的实施意见。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检查。为加强本单位监察工作力度,成立“项目部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小组由项目部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相关业务部室负责人为组成人员,小组下设办公室,专门负责收集整理相关文件资料、政策宣传、编制检查计划、组织实施专项检查、对项目实施动态监管、向上级部门报送信息、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等工作。二、明确检查重点,加强对项目施工管理行政行为的监督检查。重点对项目部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执行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突出招标投标、建设资金运行,安全质量管理、信用评价和信息公开、队伍选用和建设等六个环节,协助上级纪检检查机关查处违规审批、监管不力、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失职渎职等行为,特别是要深挖违规行为背后隐藏的插手干预,权钱交易,商业贿赂等腐败问题。三、强化监察工作管理制度化、监督程序化、过程公开化、标准具体化、权责明确化。一是管理制度化。强化管理的制度化,解决管理的程序化,做到任何重要事项都必须需报经上级审批同意,提请会议讨论决定,公示公开。通过完善程序,减少行政行为的随意性,减少个人的自由裁量权,规范权力运作,从而确保管理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平稳、长效。二是监督程序化。程序合法是鉴别管理和执法是否合法的主要标志,监督作为管理环节中的一个必不可少的过程性行为,必须实现程序化、实现监督的规范、有序。突出监督重点,检查监察效果,明确每个环节的禁止性要求,解决实际问题。并坚持监督程序化一以贯之,持之以恒。三是过程公开化。监督的目的是为了提高监察工作有效性,在检查执法监察检查中要明确监督的内容和目标,要坚持管理的公开,包括管理的内容、政策、过程、结果公开,确保管理可以监督,有东西可以监督;实行监督的实施范围、政策依据、目的意义、方式方法、过程、评价监督绩效的标准、监督者与被监督者的权利义务、监督结果等的公开。四是标准具体化。公平、公正地维护职工群众和单位的合法利益,准确把握标准,提高工作效率。坚持每项工作、每个岗位的具体标准,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落实上级工作要法度,以此作为检查考核标准和依据,监督检查中认真抓落实,使一些在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得到有效克服,真正解决行政行为中的随意性和管理中的无序现象。五是权责明确化。按照“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要求,明确每个岗位的权限和义务,规避内部的权力结构设置不科学,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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