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古河镇委员会文件古委〔2007〕74号★中共古河镇委员会古河镇人民政府关于镇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乡镇机构改革的意见》(川府发〔2007〕2号)、《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乡镇机构改革的意见》(宜府发〔2007〕41号)和《中共宜宾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长宁县乡镇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宜市机编发〔2007〕71号)精神,结合古河实际,现就进一步推进我镇机构改革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统筹城乡发展,转变乡镇政府职能,完善乡镇机构设置,精简机构和人员编制,减轻财政和农民负担,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构建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相适应的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乡镇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二)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市场取向、开拓创新原则。按照权责一致、政事分开的要求,遵循市场规律,推进公益性职能和经营性职能分开,转变政府职能,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创新公益性服务运行机制,搞活经营性服务。二是坚持精简、统一、效能原则。综合考虑地域、资源、经济发展水平、交通状况、民风民俗和方便群众等因素,合理调整乡镇机构设置,精简人员编制,优化人员结构,提高行政效率。三是坚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原则。结合各乡镇实际,抓住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提出切实可行的改革措施,确保职能转变、编制精简、财政保障、人员分流“四到位”。四是坚持改革、发展、稳定并重原则。既要积极推进改革,又要正确审视各方面的承受能力,化解各类矛盾,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五是坚持依法行政原则。逐步由主要依靠行政手段转向综合运用经济的、法律的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规范镇政府事权,健全政务公开制度,加强群众监督,实现乡镇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二、主要任务(一)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乡镇机构改革的核心是转变政府职能。乡镇政府要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切实把工作重点转移到对农户和各类经济主体进行政策宣传、示范引导、提供服务、营造发展环境、维护社会稳定和保障农民合法权益上来。按照《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结合农业税及其附加免征后的实际,合理确定具体职能:一是落实政策。宣传、落实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稳定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培育、提高村民委员会自治能力。二是促进发展。科学制定发展规划,营造发展环境,加强农村市场监督,培育、提升市场功能,搞活市场流通,推广农业技术,引导农民调整产业结构、发展现代农业,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三是维护稳定。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加强社会公德教育,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对突发公共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努力化解社会矛盾,开展农村扶贫和社会救助,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四是加强管理。加强民政、教育、科技、文化、卫生、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和乡村规划等社会管理,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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