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济宁市委宣传部济宁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济社发〔2017〕15号关于第四批“济宁市社会科学普及教育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委宣传部、社科联,驻济高校,各市级社科类社会组织:为认真落实山东省第十一次、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和我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精神,推动社科普及载体建设,根据《山东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和《山东省社会科学普及教育基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就做好第四批“济宁市社会科学普及教育基地”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纪念地、纪念建筑物、名人故居等;(院),文物保护单位,文化遗产类陈列室、展览馆等;、中小学、职业院校、高等院校、公务员培训机构、社会科学研究机构等;、美术馆、文化馆(站)、民俗馆、文艺演出场馆等文化单位;、文化景区;、普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的场所和单位。二、,规章制度健全,根据自身特点和优势开展群众性、社会性、经常性社科普及活动,且能在当地社科普及中发挥示范作用;、场馆、设施,具有系统的展陈资料,能够承担社科普及教育任务;;。三、申报办法济宁市社科普及教育基地申报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办法。凡符合申报范围、条件的单位组织,均可向县(市、区)社科联提出申请,由县(市、区)社科联推荐上报;其他有关部门(单位)可直接向市社科联申报。四、(市、区)社科联、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标准条件切实做好推荐初核工作,确保所推荐的单位符合申报标准和条件;;、单位认真填写《济宁市社会科学普及教育基地申报表》(见附件),与相关图片、录像等资料(一套)报送至市社科联
中共济宁市委宣传部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