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学校红十字会工作的指导意见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教育部联合下发的《学校红十字会工作规则》、《关于进一步推进学校红十字会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以下简称红十字会法)和《中国红十字会章程》的有关规定,进一步推动红十字运动的普及,使“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在青少年中得以弘扬,并真正成为推进学校素质教育的有效途径和载体。现就加强学校红十字会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大对学校红十字会工作的支持力度 1、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民族的前途和希望。做好青少年工作,是新形势下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宣传、普及红十字运动知识,推动红十字事业全面发展,动员和组织广大青少年参加具有红十字特色的实践活动,在广大青少年中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有益于使广大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2、各校要针对各自的实际情况和青少年的成长规律,分别开展不同内容、不同层次的活动。在小学,要重点开展红十字运动基本知识宣传,培养自救互救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就近就地参加红十字志愿服务等活动,树立青少年敬老助残、尊师爱幼、互助互爱的思想道德观念,达到了解红十字会的性质,增强自我保护和关心他人、关爱生命意识的目的。在中学,要重点开展红十字运动基本知识和红十字会法宣传,救护知识普及,参与红十字志愿服务,结合预防艾滋病宣传、远离毒品和远离烟草教育等活动,树立青少年关心社会、服务他人、乐于奉献的道德观和价值观。达到理解红十字会的宗旨,培养青少年崇高的品格和良好作风的目的。在已成人的高中学生中,要重点开展红十字会法和国际人道法的传播,救护员培训,广泛参与红十字志愿服务,倡导自愿无偿献血,结合远离毒品和远离烟草教育、预防艾滋病宣传和青年同伴教育等活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使青年热心公益事业,增强社会责任感,达到培养和造就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目的。3、红十字青少年工作不仅需要全社会的广泛参与和支持,更需要学校内部各部门的支持和配合。要坚持红十字会主导、多部门合作、师生共同参与的原则,动员各方面的资源和力量,努力协调好工作,形成相关部门各司其责,齐抓共管,协同作战的局面。二、完善组织机构,不断建立健全学校红十字会工作机制4、各校要不断完善组织机构,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本着积极、自愿的原则,吸引广大青少年参与红十字青少年活动,为建立健全学校红十字会工作机制打下坚实基础。已经成立红十字会的学校,要进一步完善组织建设,在巩固中提高。中、小学红十字会的会长由一名学校领导担任,秘书长一般由团委、少先队负责人或保健教师担任。由学校主要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和红十字青少年会员代表组成理事会。理事会应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红十字青少年工作,及时总结经验。要加强学校各部门之间的协调,为学校红十字会开展工作提供和创造多方面的条件。5、各级各类学校红十字会,要建立健全理事会制度、红十字青少年活动制度。会费收缴使用管理制度、年终评比表彰制度等规章制度,使学校红十字会的组织建设、会员发展、活动组织等各项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三、明确工作思路,合力推进红十字青少年工作加快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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