璧山环发〔2018〕186号重庆市璧山区环境保护局关于转发《璧山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方案》的通知各镇街,有关部门: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万州区等31个区县(自治县)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的通知》(渝府办〔2013〕40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万州区等36个区县(自治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通知》(渝府办〔2016〕19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万州区等区县(开发区)等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及调整方案的通知》(渝府办〔2018〕7号)规定,我局对这三个文件涉及到璧山区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范围进行了梳理,为方便检索和在日常工作中执行,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汇总)璧山区镇街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名录重庆市璧山区环境保护局2018年7月19日(联系人:刘武,联系电话:41414332)附件1璧山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方案(汇总)序号水厂名称水源名称水源类型水源所在镇街保护区划分范围备注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水域范围陆域范围水域范围陆域范围1重庆市渝山水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同心水库水库型河边镇以取水口为圆心,半径300米范围内的整个水域取水口侧正常水位线以上200米范围内的陆域一级保护区边界外的整个水域水库周边山脊线以内(一级保护区以外)及入库河流上溯3000米的汇水区域现用璧山区大路自来水厂(河边厂区)新四村人饮安全工程同心村人饮安全工程2重庆市渝山水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盐井水库水库型河边镇以取水口为圆心,半径300米范围内的整个水域取水口侧正常水位线以上200米范围内的陆域一级保护区边界外的整个水域水库周边山脊线以内(一级保护区以外)及入库河流上溯3000米的汇水区域现用铁石村人饮安全工程3重庆市渝山水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三江水库水库型大路街道以取水口为圆心,半径300米范围内的整个水域取水口侧正常水位线以上200米范围内的陆域一级保护区边界外的整个水域水库周边山脊线以内(一级保护区以外)及入库河流上溯3000米的汇水区域备用璧山区大路自来水厂4璧山区大路自来水厂大林水库小型水库八塘镇正常水位线以下的全部水域取水口侧正常水位线以上200米范围内的陆域/一级保护区外的整个汇水区域现用序号水厂名称水源名称水源类型水源所在镇街保护区划分范围备注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水域范围陆域范围水域范围陆域范围1重庆市渝山水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同心水库水库型河边镇以取水口为圆心,半径300米范围内的整个水域取水口侧正常水位线以上200米范围内的陆域一级保护区边界外的整个水域水库周边山脊线以内(一级保护区以外)及入库河流上溯3000米的汇水区域现用璧山区大路自来水厂(河边厂区)新四村人饮安全工程同心村人饮安全工程2重庆市渝山水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盐井水库水库型河边镇以取水口为圆心,半径300米范围内的整个水域取水口侧正常水位线以上200米范围内的陆域一级保护区边界外的整个水域水库周边山脊线以内(一级保护区以外)及入库河流上溯3000米的汇水区域现用铁石村人饮安全工程3重庆市渝山水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三江水库水库型大路街道以取水口为圆心,半径300米范围内的整个水域取水口侧正常水位线以上200米范围内的陆域一级保护区边界外的整个水域水库周边山脊线以内(一级保护区以外)及入库河流上溯30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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