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狱务公开现状研究【摘要】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对完善司法公开、推进狱务公开提出了明确要求,将推进狱务公开列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而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体制,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狱务公开与否不但关系到司法公正,而且关系到对罪犯的改造,甚至关系到社会的稳定。推行狱务公开制度,是实现依法治监、推动法治中安中国建设的迫切需要,是中国监狱法制建设和行刑文明进步发展的体现,是中国监狱管理工作走向法制化、科学化、现代化的重要标志。本文主要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阐述了狱务公开的意义。第二部分,对中国狱务公开的现状进行了分析。第三部分,对如何完善中国狱务公开制度提出建议。【关键词】狱务公开专业化常态化便民化多样化一、狱务公开的意义狱务是指监狱机关的行刑事务和行政执法事务。狱务公开就是监狱机关为确保执行刑罚,改造罪犯工作的公平、公正,将行刑事务及附属于刑罚执行的行政执法事务向社会公开,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对完善司法公开、推进狱务公开提出了明确要求,将推进狱务公开列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而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体制,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公开的目的是为了促进公正。狱务问题涉及监狱执法中的重要环节,涉及罪犯及其家属和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敏感问题,特别是对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更是直接关系到犯人及其亲属的切身利益。狱务公开与否不但关系到司法公正,而且关系到对罪犯的改造,甚至关系到社会的稳定。推行狱务公开制度,是实现依法治监、推动法治中安中国建设的迫切需要;是提升执法公信力,预防司法腐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必然要求;是确保监狱依法履行职责,规范执法行为,提高监狱人民警察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的有效途径。是中国监狱法制建设和行刑文明进步发展的体现,是中国监狱管理工作走向法制化、科学化、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在人们的传统意识中,往往把罪犯看成是纯粹的社会渣滓,而忽略了其作为“人”的一面。实际上,罪犯也是人,不过是有犯罪行为的人而已。保障犯人的基本权利,是社会迈向法治轨道的一个标志。对罪犯固然要依法实施惩罚,但我们也应明确,惩罚只是辅助性的手段,把她们改造成健康自信、遵纪守法的公民,才是根本目的所在。推行狱务公开,为罪犯创造了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改造环境,有利于她们树立起重新做人的信心和希望。同时,狱务公开意味着“阳光执法”,有利于遏制司法腐败,树立政法机关的良好形象,也有利于中国在国际人权斗争中赢得良好的声誉。二、中国狱务信息公开的现状分析司法部于下发了《司法部关于在监狱系统推行狱务公开的实施意见 》 要求全国各级监狱机关应根据狱务公开的原则,结合本地实际,采取有效形式,向罪犯和社会各界公开统一规定的内容,包括监狱的性质、任务和宗旨;罪犯法定的权利和义务;罪犯收监的规定;罪犯考核、分级处遇的条件和程序;罪犯通信、会见的规定;罪犯行政奖励的条件、程序和结果;罪犯行政处罚的条件、程序和结果;罪犯减刑、假释或又犯罪处理的条件、程序和结果;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和程序;罪犯离监探亲的条件和程序;罪犯申诉、控告、检举的处理;罪犯生活卫生的管理;罪犯的教育改造;监狱人民警察的法定权利、义务和纪律等。 《意见》还规定了狱务公开的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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