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火车站改造安置楼项目材料、半成品、成品的防护措施编制人:审核人:审批人:2016年2月16日1、材料、半成品、成品的防护措施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包括顾客提供及自购自建的产品,其防护包含了对上述产品的搬运、贮存、防护直到交付使用的整个过程。、尺寸及受环境条件影响的程度,选择不同产品的搬运方法,采用不同的搬运工具,按指定装卸的位置实施控制。性。搬运装卸时对材料标识应采取保护措施,维护标识的完整卸料前应检查堆料场的垫木是否牢固,卸料时分层卸取,严禁从中间抽取。、规格分开装卸,以免混杂。。水泥应按品种、牌号、批号分开运输,、石料应按不同规格分车(船)运输。,避免二次装卸和转运。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应按有关规定指定专人护送,按规定采取防护措施并办理有关运输手续。2、贮存、对验证合格的材料,库房管理员按规定办理入库手续,并根据不同品种、规格、特性存放在相应的区域或库房,使贮存布局合理、便于管理、方便搬运。对入库验收必须做到:;;、规格、型号、数量;,坚持开箱检验,点数过磅。对库存内的摆放,也要按品种、规格分别存放,做好贮存环境的控制,确保材料不受损、不变质。,堆放时,使标识外露,以便查找。露天存放的材料应有防雨、防水、防潮、防破损、防盗措施(即五防措施)。易燃、易爆、易挥发和可能对环境产生有害影响的材料应设专库贮存,要有防火与灭火和避免减轻环境污染的措施和器具,并设置危险标记。对有“有效期”的产品,根据出厂日期和牌号分别存放,并控制在“有效期”内使用,对超过“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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