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发展工作指南根据党章规定,“发展党员,必须经过党的支部,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不允许用任何方式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拉入党内,也不要把符合党员条件的人拒于党外”。为了使各党支部能有计划地、细致地做好发展工作,特提出以下儿点意见:一、 党支部在接到入党申请人递交的入党申请书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应当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做好教育引导工作。入党申请人符合党章规定的基础条件,并通过一段时间的考察、教育(党章学习小组),经辅导员或班主任(党章学习小组负责人)推荐,支委会研究同意,可以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厉,党支部一•要为入党积极分子指派1-2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并定期听取联系人的汇报;二要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二、 党组织通过组织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训、教育,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觉悟,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入党动机。三、 入党积极分子每季度应向党支部书面汇报一次思想,党支部每半年做一次写实性的考察鉴定,组织部和院系党组织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做出分析,并做好调整充实工作。通过分析和团组织推优,及时提出是否列为发展对彖,是否继续培养考察,或不再列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的意见。四、 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外地转入的入党积极分子,其培养教育时间可以连续计算),各方面表现突出,在听取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党支部考察并提交支委会讨论同意后,,基层党纟fl织一要进行入党前的政治审查;二要进行“公示”;三要整理入党材料报党委组织部预审。五、 党支部履行“接受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手续。党支部要负责指导发展对象认真、正确填写《入党志愿书》,须有2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介绍人,经支部人会讨论通过,报党总支审核、党委审批。在逐级上报审核时,培养联系人和各级党组织有责任在深入调查了解的基础上,就发展对象各方而的表现情况,尤其是政治思想表现情况在讨论的基础上向上级组织作全面、客观的评价、汇报。六、 为使发展工作正常进行,保证发展党员质量,发展对彖的入党审核材料必须在当年3月底之前,以便党委组织部有充分时间进行调查了解及审批。七、 经党委批准厉,基层党组织应及时通知预备党员本人,并将其编入党支部,开始正式参加组织生活,对他们作进一步的教育和考察。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在预备期内,党支部和入党介绍人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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