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学会
温州市瓯海区教师发展中心
温州市瓯海区教学仪器管理供应站
瓯教师〔2013〕11号
关于举行2013年瓯海区中小学(幼儿园)
教师优秀教育教学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中心学校、直属学校:
为提高我区教育教学水平,促进教师研究关键性教育事件,及时总结教育教学实践经验,推动新课程改革实施,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经研究,决定举行2013年瓯海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优秀教育教学论文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 凡我区中学(普通中学、职业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均可参加优秀教育教学论文评选活动。
(二) 凡2013年3月25日前撰写的且未在区级及以上单位获奖的教育教学论文均可参评。
(三) 每位教师除送一篇学科类论文外,可再送一篇教科、德育、现代教育技术(电化教育)论文。
二、论文要求
(一) 教育教学论文应突出真实性、先进性、科学性、实践性、创新性、规范性。论文必须是作者自己实践和研究的成果,符合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科学态度,运用科学方法,能从理论、事实等方面论证自己的观点;具有较强的实践基础,具有一定的新意,有一定的应用价值和推广价值;主题突出,观点鲜明,结论真实、可信,表述明确,表达流畅,资料翔实,论据充分,思路清晰,论证严密,结构严谨,格式规范。
(二) 本年度论文评比主题为“深化课程改革,转变育人模式”。各学段论文主题:义务教育段的主题为“课堂教学改革”,突出活动设计和作业改革;高中段的主题为“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突出选修课程建设;音体美等综合类论文按以上主题选送。
其中现代教育技术(电化教育)类论文突出教育技术整合课堂教学的研究、网络教育教学资源的建设特别是微课程的建设、学校网络管理和技术应用,中小学数字化校园建设与应用研究,新技术在现代教育技术中的应用,以及现代教育技术培训等。论题参考见附件5。
教师教育类论文要理论联系实际,紧紧围绕““提高教师学科素养,展现发展个性风采”这一主题。论题参考见附件6。
(三) 论文的撰写要符合文体特征,并要包含“摘要”、“关键词”、“参考文献”,字数以不超过5000字为宜。超过7000字,或以课题结题报告、教育教学案例等形式撰写的,不予评奖。
(四) 选送论文文本要求使用统一的评审表(附件1),并正确填写(论文类别编号请参照下文)。正文内不能出现学校及教师姓名。标题为3号黑体,正文为小4号宋体,A4纸张,每页字数30×35。
(五)《温州市瓯海区教研系统论文评比承诺书》(见附件2)没有填写和论文内容50%以上属抄袭的,不予评奖。
拟获一等奖、中学(职专)获二等奖以上论文全文在瓯海研修网公示一周,其它拟获奖论文名单公示,如无异议再公布获奖名单。获奖者,授予相应证书。
引用别人原始资料的信息、观点、句子等应做标注,严禁抄袭,文责自负。若弄虚作假,剽窃抄袭他人案例的,将做如下处理:
1. 抄袭内容占整篇文字15%~30%之间或抄袭整段达300~500个字之间的,做降级处理。
2. 抄袭内容占整篇文字30%及以上或抄袭整段达500字以上的,取消评奖资格。
3. 抄袭内容占整篇文字50%及以上,三年内不准参加评选,通报给所在学校,并予以公布。
三、评选组织
(一)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学会和温州市瓯海区教师发展中心成立优秀教育教学论文评选委员会,全面负责组织评审、奖励等工作。评委会由各学科专家组成,成员由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学会和温州市瓯海区教师发展中心聘任。
(二) 学科论文类别及编号如下:
17. 初中历史与社会
34. 教师教育
35(A)中职文化课教学(语文)
35(B)中职文化课教学(数学)
35(C)中职文化课教学(英语)
35(D)中职文化课教学(政治)
37. 中职创新创业
(含职业素养教育)
38(A)幼儿教育(公办)
38(B)幼儿教育(民办)
(含高中选修课程与专题教育)
(含劳动与技术)
(含随班就读)
29. 中小学书法(含写字)
(电化教育)
(含学业质量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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