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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星区群体性上访应急预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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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星区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应急预案为了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上访,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影响,维护全区社会稳定,根据省、市群体性上访应急预案及红星区处置重大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群体性上访的预防、预警及处置。本预案所指群体性上访,主要包括:到各级信访接待场所集体上访,达到预警人数的;因信访突出问题到重点地区聚集,堵塞交通,冲击党政机关或会场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工作原则(一)属地管理,统一指挥,分工协作。群体性上访的处置工作要在事件发生地党政一把手统一领导下进行,做到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分工负责、有机协作。(二)预防为主。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将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三)宜散不宜聚、宜解不宜结、宜顺不宜激,以教育疏导为主,做到谈清问题、讲明政策、解疑释惑、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尽快劝返,防止矛盾激化。(四)快速反应,形成处置群体性上访的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做到反应快速、应对正确、依法果断处置。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一)区信访领导小组成立处置群体性上访应急指挥中心(以下简称“指挥中心”),负责处置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指挥中心主任由区委常委、常务副书记担任,指挥中心副主任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局)长担任,指挥中心成员由主管政法副区(局)长、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公安局业务主管副局长、国保大队队长、街道主任、党办主任、政办主任、信访办主任及相关人员组成,具体人员分配见《应急预案操作手册》。指挥中心分接待组、信息组、后勤保障组,下设办公室在区信访办。 1、接待组负责现场接待,疏导上访人员和处置情况信息的收集、整理。负责与公安机关、企(事)业单位的联络,并做好接待场所内的秩序维护工作。 2、信息组负责收集、汇总、报告和发布群体性上访的信息和处置工作进展情况。3、后勤保障组负责工作人员的用餐、住宿车辆安排等事项,并根据需要协调、落实上访人员的食宿和中转车辆等。预警和预防机制(一)信息报告,各级信访工作机构要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加大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上访矛盾纠纷的排查力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对排查出的可能引发群体性上访的苗头性问题,要在指挥中心的统一领导下,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化解矛盾的工作,尽量避免群体性上访的发生。 (二)预警系统,各级信访工作机构应依托群众信访信息报送系统,建立快速、高效、灵敏的应急信息网络,保证信息渠道畅通。 (三)应急信息报送内容,(1)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起因等基本情况;(2)事件单位或部门已做的工作和采取的措施;(3)造成的社会影响;(4)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五、群体性上访等级 (一)特别重大群体性上访(1级),一次参与人数300人以上的;到区委、区政府、区领导同志驻地等区重点地区聚集的上访人数100人以上的;出现全区范围或跨行业的互动性连锁反应的;视情况需要作为1级对待的其他事件。(二)重大群体性上访(2级),一次参与人数在50人以上,300人以下的;到区委、区政府、区领导同志驻地等区重点地区聚集的上访人数在30人以上,100以下的。(三)较大群体性上访(3级),除属于特别重大、重大群体性上访的情况外,一次参与人员数在30人以上,50以下,到区委、区政府,区领导同志驻地等区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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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0-0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