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信息中心关于再次清理政府网站系统邮箱的紧急通知各单位: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电子政务信息安全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深府办〔2013〕23号)文件要求,各单位工作人员不得使用商业邮件系统处理工作业务,网站系统发布的信息内不得包含任何商业邮箱。2016年12月25日,中心已下发《关于加强政府网站系统邮箱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相关单位全面清理网站系统中的商业邮箱,尽快更换成电子政务邮箱。本项工作已列入每年的市、区政府绩效评估“信息安全”考核指标,如被市有关部门通报,将影响我区政府绩效评分。近期,经初步检查,我中心发现福永街道办、宝安党建、石岩街道办、区教育局等部门的网站仍然存在使用商业邮箱处理业务的情况(详见附件1)。为落实上级文件的精神,现请各单位再次对本部门网站开展自查,于2月23日前完成网站系统中商业邮箱的清理和更换工作。特此通知。附件1:网站使用商业邮箱的情况附件2:电子政务邮箱申请表宝安区信息中心2017年2月21日(联系人:张相,联系电话:29991210)附件1:网站使用商业邮箱的情况附件2电子政务邮箱申请表序号部门名称申请人姓名手机号码邮件地址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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