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抚养费新规变相放开二胎?《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条例(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饱受争议社会抚养费将会有重大变革。新规中对征收程序、透明度等都做了规范。而本专题将聚焦在与民众生活最息息相关那些条款。…[详细]对于生育期普通民众,草拟新规有四大利好利好一:“超生二胎”社会抚养费被封了顶,对有二胎生育欲望人是大好事社会抚养费一般以当地人均可支配收入作为基数,再乘以N倍系数来征收。这个N可以是1也可以是10。对于那些收入远超过这个基数人来说,多地还规定,收入超过部分也要乘以一定倍数来交钱。这意味着许多经济收入不错人需要交很高费用。而各地执行标准差异很大。以北京地区为例,据《新京报》盘点,北京各区县对于社会抚养费“基数3至10倍”具体执行标准不同。据了解,中心城区征收标准一般较高,像朝阳、海淀计生部门一般按照基数10倍征收;东西城按照8倍左右征收;一些远郊区县征收倍数有仅为5-6倍。而送审新条例中,按户籍地人年均可支配收入,对双方当事人分别征收计征标准3倍以下社会抚养费。也就是说,3倍封顶了。以张艺谋与陈婷第二个孩子来举例,按照原来算法,需要缴221万元之多,而现在,则只需要6万多。很明显,新规大大地缩小了罚款尺度。对于那些不享受“单独二胎”等政策但又有二胎生育愿望群体,是个重大利好。利好二:统一交费到户籍所在地,异地工作人群不再怕被重复收钱了在以前,有两个地方都有资格收钱。一个是户籍所在地,一个是现居地。原则上生育行为发生在哪个地方,哪个地方就有资格收钱。但实际情况往往都是等孩子不得不上户口了,许多人才去补缴。这时候,旧有规定是谁先发现谁来收这个钱。在实际操作中,发生过不少争相征收纠纷。有一个很典型案例:温州市鹿城区居民黄某在广东省大埔县生了第二个孩子,。但随后,鹿城区计生部门要求大埔县计生部门撤销对黄某夫妇社会抚养费征收,并作出了自己处罚决定86万元。在黄某起诉后,。2010年温州年鉴显示,,为该年全市最高。而根据送审稿,收钱资格统一到了户籍所在地,这种争相收钱情况很难发生了。对于一些从经济欠发达地区去发达地区工作人来说,更是好事情。比如说,假如夫妇同在北京工作,也在北京“超生”。北京有关部门发现了这一情况,要是以前,他们是有资格来收社会抚养费,不过现在不同了,只能通知这对夫妇户籍所在地。利好三:对收费规范化,一些“创收”被堵住,拿上户来与收费挂钩等现象可能减少上文已经提到,有资格收钱地方是户籍所在地。在以前,尽管张艺谋户口是在南宁,但无锡也可以罚他款。倘若张艺谋是在新规生效后生孩子,那么无锡就没有权力来收张艺谋本人社会抚养费,只能收他妻子陈婷。另一个值得注意规定是,乡镇一级政府没有收取费用权力了,全部都上移。而收支两条线,社会抚养费不能谁收上来谁用。总之,社会抚养费收取程序规范化了。想用社会抚养费来“创收”或者“自肥”变得不容易起来。很多地方收款动力会不足。众所周知,社会抚养费往往被拿来与户口、入学等问题挂钩,一旦动力不足,可能有时候普通人办这些事情遇到障碍不会那么大。利好四:对于未婚妈妈等“非婚生育一胎”人群来说,可以不用再交“超生费”了在草拟新规中,还有这样一条: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多生育子女公民,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不符合程序规定生育,不予征收社会抚养费。什么叫“不符合程序规定生育”呢?指是未婚妈妈这样群体——没有领取结婚证,没有准生证,程序上有问题。在以往,媒体也报道过不少未婚妈妈被逼无奈交社会抚养费事情,明明没有超生却被当作超生在处理,很是郁闷。当然,除了未婚妈妈而外,还有未到婚龄就生子、同居但未领结婚证生子等情况。张艺谋与陈婷第一个孩子就属于这个类型,当时他们没领结婚证。不过按照无锡计生部门公布罚款详情,他们第一胎被罚了71928元。在新规送审稿中,出现这样明确界定无疑是大好事。不过,在一些关键点上,新规还没完全回应人们期待最大问题是,户口还是可以与社会抚养费挂钩,“超生黑户”依然存在不交社会抚养费就不给上户口,这种事情实在太多。所以当张艺谋与陈婷有三个孩子且都上了户口事情被曝光时,舆论一片哗然,认为张受到了特别优待,名人有特权,这里面有潜规则。实际上,正如专题《张艺谋孩子脱“黑户”是搞特殊?》所言,不管按照什么法,都没有靠“罚款证明”才能上户一说。在新规中有非常值得玩味一条。送审稿第二十七条有这样表述:“公安、民政等相关部门应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配合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做好社会抚养费征收有关工作。”这样明确地要求公安、民政配合社会抚养费收取是以前没有过。因此,确实有理由去疑问,是否通过这个条款进一步支持了用户口来控制社会抚养费这一“潜规则”,甚至让其合法化、明面化。第二个问题是,倘若生多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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