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及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佛(明)征告〔2019〕3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征用土地公告办法》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征收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健力社区居委会岗头王居民小组,江湾社区居委会下湾经济合作社,孔堂村委会孔堂第一、第二、第五经济合作社、下良经济合作社,伦埇村委会伦埇第四经济合作社,庆洲社区居委会鳌围经济合作社、庆洲居民小组,泰兴村委会白土屋、东黄、西黄、镇地江经济合作社,仙村村委会仙村村民十一组、仙村经济联合社,长安社区居委会禾洲居民小组,照明社区居委会杜江寨、江北、榴边、上宏基经济合作社土地相关事宜公告如下。一、征地批准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二、批准文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佛山市高明区2018年度第五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06)〔2018〕72号]。三、批准用途:工业用地。四、批准时间:2018年12月24日。五、被征收土地位置: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健力社区居委会岗头王居民小组,江湾社区居委会下湾经济合作社,孔堂村委会孔堂第一、第二、第五经济合作社、下良经济合作社,伦埇村委会伦埇第四经济合作社,庆洲社区居委会鳌围经济合作社、庆洲居民小组,泰兴村委会白土屋、东黄、西黄、镇地江经济合作社,仙村村委会仙村村民十一组、仙村经济联合社,长安社区居委会禾洲居民小组,照明社区居委会杜江寨、江北、榴边、上宏基经济合作社。单位:公顷六、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面积、地类:、征地补偿安置
征地及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