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气象信息服务管理办法.doc


文档分类:法律/法学 | 页数:约2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2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2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灵武市气象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我市气象信息服务管理,规范气象信息发布与传播行为,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对气象信息服务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和《宁夏回族自治区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气象信息服务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第三条本办法所指气象信息服务是灵武市气象局指利用各种气象预报产品、灾害性天气预警等其他气象资料等,开展面向用户需求的信息服务活动。第四条灵武市气象局负责提供本辖区气象信息服务。必须按照区、市局职责,负责开展气象信息服务的有关管理工作。第五条气象信息分类为以下三类:(一)为本市党政领导机关和各相关部门提供决策气象信息。(二)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各类天气预报、灾害性天气预警、气象指数预报等公众气象信息。(三)为设施农业大户、养殖大户等专业用户提供其他专业气象信息。第六条气象信息服务实行分类管理。灵武市气象台站负责为本市领导机关和防灾减灾管理部门提供决策性气象信息服务。对大风、雷电、冰雹等突发性灾害天气信息,应当按照相关工作规章制度及时向当地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第七条决策性气象信息服务应当准确、及时、主动。决策性气象信息服务为无偿服务。第八条灵武市气象台站提供的决策性气象信息属于内部资料。有关部门和单位在管理和使用决策性气象信息时,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第九条灵武市气象台负责发布本市的公众气象信息。第十条气象信息服务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第十一条国家鼓励依法开展气象信息服务活动,支持与气象信息服务有关的科研开发和成果推广应用,引导和吸引社会资本支持气象信息产业发展。第十二条科研单位、学术团体和个人研究探讨气象信息的预测预报结论和意见,可在本行政区域的气象台站组织的气象信息预报讨论会和其他专业会上发表或者在学术刊物上发表,但不得以其他形式自行

气象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2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cjl201702
  • 文件大小16 KB
  • 时间2020-0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