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理工学院创业与就业协会章程目录: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三章会员第四章协会干部第五章运行机制第六章考核第七章经费管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社团名称本社团全称为闽南理工学院创业与就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协会是属于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学生组织。协会在校招生就业处和团委领导指导下积极开展工作。第二条:社团性质协会是由闽南理工学院学院院招生就业处与院团委领导的,社团部监督管理的,全院学生自愿参加组织成立的以“创新、创业、自立、自强”为核心的实践型创业社团,社团以服务学院、服务同学为基础原则开展活动,使学生在学习的同时也能及时的了解和认识社会,并学会适应社会,认识生活,学会生活。第三条:社团宗旨“自立自强,求是创新”。培养大学生创新思维,有意识的开发学生潜能,增强学生实践经验,具有理论性和实践性相结合的特点,并服务于广大学生。第四条:社团义务 1、遵循和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发展校园精神文明建设, 发展先进文化,促进同学们德、智、体、美、劳的全面发展,团结和引导同学热爱祖国,勤奋学习,勇于创新,成为适应社会主义建设的高端综合性人才。 2、密切配合学校的工作,维护校纪校规,倡导良好的校风, 学风和组织同学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努力为同学服务,促进同学的全面发展。 3、在法律、校规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具有建设性的工作。 4、增强社团的社会实践能力,尽可能的让成员以社团为平台, 了解社会,锻炼自我。 5、社团通过广泛组织和开展各种与就业、创业相关的交流活动,诚实有信的为广大学生提供就业创业信息服务,努力营造校园自主创新的新氛围,积极增强在校大学生与校外企业、政府机构间的交流,增强大学生的社会市场意识,提高大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 为大学生参与就业实践创造机会。 6、协会凝聚有理想、有热情、有能力、勇于表现自己、永不言弃、积极乐观的人才,并致力于携手其它学生组织,实现资源共享、战略联盟,活动经验共参与、共分享,一起迈向成功。第五条:协会口号有你有我,共创双赢,有天有地,携手同行。第六条: 协会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活动, 并严格遵守《闽南理工学院学生守则》。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七条: 协会由主席团、办公室、宣传部、外联部、信息论坛部、就业指导部和创业策划部共7 个部门组成。(一)会长( 1名) ,主持协会日常工作,决定有关重大事项。 ,做好协会干部思想教育工作, 增强协会内部的凝聚力与战斗力。 、联络工作,主要包括汇报工作动态、转达上级指示等,争取学校有关部门对本协会开展活动的最大理解和支持,使协会各项工作能够顺利开展。(二)副会长( 3名) :指导、监督分管部门开展工作。 : 1)指导并参与外联部、信息部工作; 2)指导并参与办公室部工作;3)指导并参与宣传部工作 : 1)与会长组成主席团,统一对协会进行管理; 2)指导协调内部各个部门的交流与合作,共同开展就业创业活动。(三)办公室 ( 1名):负责协会上传下达及统筹工作。 : (1)文檔管理: 、审核各类文件,收集各种数据、信息,并分类存盘;定期公布协会工作进程,收集本会会员和广大同学的意见和建议。 。(2)会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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