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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生育保险相关问题的说明.doc


文档分类:法律/法学 | 页数:约5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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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生育保险相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参加本市生育保险的男职工的未就业配偶生产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问题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穗府办〔2015〕41号)》第二十九条参加本市生育保险的男职工的未就业配偶(以下简称未就业配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本市生育保险待遇:(一)未就业配偶持有效的本市失业登记证件;(二)未就业配偶未享受本市或户籍所在地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含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待遇。第三十条未就业配偶只可享受本市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未就业配偶享受生育医疗费用的待遇标准,参照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医疗待遇标准执行。具体标准如下:(一)符合规定的产前检查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按每人每孕次300元的标准限额支付。(二)终止妊娠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发生的属于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按50%的标准支付。(三)住院期间发生的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按一级医疗机构85%、二级医疗机构70%、三级医疗机构55%的比例支付。(四)生育保险基金对未就业配偶发生的门诊与住院生育医疗费用的支付限额,参照本市同等级定点医疗机构相应定额标准执行。第三十二条未就业配偶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由参保男职工的用人单位办理申领手续。办理未就业配偶待遇申领手续所需资料,除按参保人的资料要求外,还需提供如下资料:(一)本市失业登记证明资料;(二)与参保男职工配偶关系的证明资料;(三)户籍所在地的县以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卫生部门出具的未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含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证明资料。二、关于男职工陪产假的问题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5号)》第三十一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三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与全勤评奖。具体要按照消防支队的相关制度进行,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说明:申请广州失业登记流程如下办理条件: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处于无业状态且有就业愿望的人员(以下简称“失业人员”)可办理失业登记。失业登记需本人亲自办理。办理流程:本市户籍失业人员办理失业登记1、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广州市失业登记表》;4、其她相关证明材料,包括:(1)与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需提供原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与原单位关系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与国劳动法》的需提供原单位出具的离职、辞职或解聘证明)。(2)从事个体经营、开办私营企业或民办非企业的停业人员,需提供停业证明或注销证明。(3)从事灵活就业人员,需提供社会保险停保凭证。(4)属学校毕(肄、结)业生且未有就业经历的,需提供毕业证书或学校毕(肄、结)业证明,其中,应届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交《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说明:属应届高校毕业生申请办理失业登记手续的,应自毕业一年内,即毕业当年度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申请办理)。(5)属复员退伍军人、随军家属未安置就业的,需提供安置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或证件。(6)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与解除劳动教养人员及社区矫正对象,需提供司法(公安)部门证明或户口所在街道办事处(镇政府)证明。(7)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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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0-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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