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师范大学2018年固定资产清查盘点方案为了全面规范固定资产管理,加强学校固定资产的效益管理,确保固定资产合理配置、有效使用和规范处置,根据《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东北师范大学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制定《东北师范大学2018年固定资产清查盘点方案》。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指导思想:实现资产使用与责任追究相结合的管理体制,确立规范化、信息化的“统一管理、分级负责、账物相符、责任到人”的资产管理模式,提高学校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工作目标:配合完成2019年新会计制度及折旧工作的总体要求和部署,实现新旧制度的顺利过渡,全面清查学校固定资产,核查学校各类固定资产的账目、配置结构和使用状况,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各类固定资产的现状以及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摸清家底,确保账实相符,维护固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二、工作原则各单位要加强对本次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落实到人,保证本次固定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可靠,确保该项工作按时完成。同时,加强总结和制度建设,避免前清后乱。附属中、小学按本方案自查。三、清查工作具体安排(一)工作组织各单位要成立资产清查工作小组,工作小组最少应由三人组成,要求单位主要领导任组长,负责领导和组织本单位的资产清查盘点工作。(二)清查盘点内容及形式清查阶段:清查范围:截止至2018年10月31日前入账的所有固定资产数据。清查形式:固定资产管理系统清查模块(线上自查)。具体工作:我们将于11月12日开放网上固定资产管理系统清查模块,模块中添加了“待处置资产”、“2016年清查盘亏”和“2017年清查不相符”三项标签,请各位资产领用人进入“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开启清查模块,以实际情况为基础并参考三项标签进行线上自查。各单位资产领用人需认真进行实物盘点和数据提交,经由单位管理员汇总,最后提交清查结果。盘点阶段:根据自查上报结果,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审计部门或会计师事务所组成抽检小组对各部门上报数据进行抽检、现场复核。要求各部门积极准备配合盘点工作并履行抽检结果确认签字手续。核查工作主要是以下两方面:、各单位清查是否彻底,有无漏查、错登,清查结果是否真实、准确。“有物无账”和“有账无物”固定资产进行逐一核对。(三)时间安排(2018年11月12日-2018年12月12日):::各二级单位清查结果上交之日起开启盘点工作(四)“2016年清查盘亏”的,这部分资产在自查系统中是锁死状态,经核实如有与实际情况不一致,需线下填写-附件2“资产变动情况汇总及说明”表格后打印,由资产领用人、资产管理员、主管资产领导签字确认,如果没有该情况,需打印空表填“无”,并签字盖章。“2017年清查不相符”的,经核实如有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依据实际情况重新提交“相符”或“不相符”选项。“待处置资产”的,是近期各部门填报的待处置资产,由于处置程序暂未履行完毕,不能销账,这部分资产在自查系统中是锁死状态,无需任何操作,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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