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市编办:根据《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现将我局2017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2017年,我局行政许可事项有: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职业介绍(人才中介服务)机构设立许可、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审批、市县属技工学校设立审批、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设立审批、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许可和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等8大项38小项,行政许可事项(含子项)全部纳入《2017年汕头市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并按照我市推进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的要求进驻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汕头分厅;全年行政许可业务申请554件,其中,受理542件,不予受理12件,按时办结542件,审批同意542件,网上全流程办结479件。二、主要做法(一)有破有立促放权我局大胆打破原有审批权限层次和业务板块划分,优化再造审批流程,主动将全部行政审批业务和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下放至局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一是创新行政审批机制。于2015年成立行政审批服务科,是全市最早专设审批科的市直机关之一,主要负责局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日常管理,在授权范围内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批。全局38项行政审批事项和25项公共服务事项,集中由窗口统一受理和颁发审批结果,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二是大力度下放审批权限。全面清理市局办事权限,将12项下放至区县,63项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进驻事项中,有26项业务审批权限由局分管领导下放至科长,其中20项行政许可后续管理事项全部授权行政审批服务科负责并全流程进驻窗口,原负责审批业务的科室工作重心由日常审批转为准入审批和后续监管,8项业务权限直接下放至窗口经办人员。三是大幅度缩短办事时限。全面梳理优化审批流程,对进驻事项进行了三轮提速,审批事项办事时限从法定平均26个工作日提速到5个工作日,其中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从法定20个工作日提速到A证高端人才审批时限2个工作日,行政许可后续管理事项全部“即来即办”。2017年,窗口月均业务量超9000件,即办件占80%以上。(二)多措并举抓监管在勇于放权的同时,我局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为抓手,多举措确保下放权限事项接得住、管得好。一是健全监管政策体系。出台《汕头市下放区(县)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设立审批权后续监督管理办法》等一系列监管制度,做好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衔接,确保下放权限及时承接,审批标准不降低,审批质量不下滑,事后监管不减少。二是大力推行行政审批事项标准化。按照“路径最简、环节最少、时间最短、服务最优”的原则,对审批流程进行全面梳理、规范、再造,编写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的标准化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防止因标准不一导致企业、群众办事卡壳情况的发生。三是执行定期巡查和“双公示”制度。对批准设立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劳务派遣中介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进行定期巡查。全面贯彻落实行政许可“双公示”制度,在作出许可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上网公示行政许可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四是探索建立审批诚信“红黑”名单制度。对提交审批材料按时规范的企事业单位、芝麻信用650分以上或人民银行征信系统记录良好的个人,列入“红名单”,实行“容缺审批”,欠缺的次要材料待领取审批结果时补齐即可。对有过提交不实审批材料记录的单位和个人,列入“黑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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