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春晖计划学术休假项目介绍目前,越来越多已在国外高校任教的留学人员愿意利用其学术休假回国内高校从事讲学和研究,并得到国内高校的积极支持。为了推动高校更好地开展这项工作,鼓励留学人员以多种形式为国服务,教育部决定设立“春晖计划”海外留学人才学术休假工作项目(以下简称“春晖学术休假项目”),并对该项目提供一定数额的奖励津贴和补助经费。现对该项目主要内容简介如下(如欲了解详情或申请,可与我组有关领事联系)。项目实行高校:本项目面向国内进入“211工程”的高等学校。目前试点实行的高校有: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东南大学、华中理工大学、天津大学、南开大学、浙江大学、南京大学、四川大学、武汉大学、中山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吉林大学、同济大学、厦门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兰州大学、重庆大学、山东大学、青岛海洋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中南大学、合肥工业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一、招聘条件 1、在国外著名大学或大学强项学科任助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在本专业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重要成就的我海外留学人员。 2、海外留学人员回国工作领域主要为:信息科学、生命科学、材料科学、资源环境科学,以及农业、能源、法律、经济、管理科学等。 3、受聘人员在国内招聘高校工作期限为6个月至1年。二、申请和审批程序 《教育部“春晖计划”资助海外留学人才学术休假回国工作项目申请书》。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对其申请材料提出意见后送有关国内招聘高校。 。国内招聘高校于每年3月15日、9月15日前将申请人的《申请书》报送教育部。 ,审定结果分别于当年5月15日、11月15日前通知国内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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