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长三角系列研究课题立项协议书课题编号:课题类型:一般课题课题名称:负责人:承担单位:宁波大学成果形式:研究报告、论文完成时间:2011年5月31日资助经费:15000元(一期经费9000元)经专家评审,省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领导小组审批,本课题列为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长三角系列研究课题。为确保本课题的研究任务能高质量地按时完成,课题负责人、课题承担单位和省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下称“省社科规划办”)共同签订协议如下:一、课题负责人承诺:《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表》为有效约束,按课题设计论证的内容认真组织课题组全体成员,按计划进度和质量要求完成研究任务。,擅自变更原课题设计中的研究内容和最终成果形式。:①课题最终成果的核心内容达到编入《两省一市长三角研究报告》(论文集)的要求。②课题最终成果未能编入《两省一市长三角研究报告》的,应达到以下三个要求之一:有省级领导的肯定性批示;被相关实际工作部门使用采纳;送交相关部门领导批阅。③如成果形式有论文的,还应公开发表。(5000字左右的论文);在2011年5月底之前提交最终研究成果。按要求办理结题手续。如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接受撤项处理。、发表或向有关领导、决策部门呈送时,在封面醒目位置注明“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成果”字样。无此字样,接受省社科规划办不承认其为省社科规划课题研究成果的处理。《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中有关课题管理的规定,接受省社科规划办的管理。若违反协议,愿按《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接受处理,并接受省社科规划办网上通报批评、撤项、追回经费等处理。二、课题承担单位承诺:,加强对课题研究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及时解决课题研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对本课题的按时高质量完成提供信誉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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