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桥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承诺书辛桥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承诺书为了进一步规范教师的职业道德,加强自身职业道德建设,提高教书育人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以实际行动做人民满意的教师,树立人民教育廉洁从教的良好形象,严格遵守“阜阳市教师十不准”,我郑重做出如下承诺,欢迎学校、社会和家长监督。1、忠诚人民教育事业,履行教育法规规定的义务,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面向全体学生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2、以高尚的师德、规范的行为、优质的教学效果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3、不从事有偿家教,履行课后辅导学生的责任和义务,耐心解答学生提出的疑难问题,不推托敷衍,不借课后辅导之名收取费用。4、不以各种名目在校内、校外举办收取费用的复习班、特长班、辅导班、实验班、“提高班”等。5、不为在职教师搞有偿家教及社会办补习班等介绍和组织生源并从中获利。6、不向学生宣传、推销或变相宣传、推销“非准入”教辅资料。7、热情接待家长或来访人员,态度和蔼,说话和气,耐心解答其问题,不用语言对家长进行人身攻击。8、不私自停学生的课,让其为自己或家人办私事。9、批评教育学生要注意方法,不说有辱学生人格及尊严的话,不讽刺挖苦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10、不利用工作或职务之便要求或暗示家长请客、接受家长送礼。11、不组织或参与考试舞弊活动。教师签名:新华办辛桥小学2011年月日2011年月日(注:此承诺书一式两份,学校存档一份,承诺人自留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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