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20xx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为确保20xx年全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规范、有序、高效、安全实施,充分发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效益,加快农机化发展方式转变,提升全县农业机械化水平,为高原特色农业发展提供装备及技术支撑,根据《云南省农业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xx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农机〔20xx〕2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 指导思想以转变农机化发展方式为主线,以调整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提升农机化水平为主要任务,公开规范廉洁实施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充分发挥财政补贴资金的带动作用,提高全县农机装备水平、作业水平、管理水平,促进农业机械化乂好乂快发展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升,为高原特色农业现代化提供装备及技术支撑。二、 基本原则(一)围绕产业,突出重点。根据“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的目标要求,重点补贴粮油等主要农作物生产关键环节所需机具,兼顾畜牧业、渔业、设施农业、林果业及农产品初加工发展所需机具,着力提升粮油等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二) 统筹兼顾,协调推进。全面推进特色经作机械化发展,向优势农产品主产区、关键薄弱环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种养大户、农机大户倾斜;协调推进半山区、山区农机化发展;协调推进大、中、小型和高原特色农业机械的推广应用。(三) 加强引导,科学调控。通过政策实施,大力推广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促进农机装备结构布局优化,全面提升农机化发展质H和效益,因地制宜制定和实施中长期农机购置补贴规划,创新工作措施,有重点、分阶段实现政策目标。(四) 简政放权,强化监管。采取“自主购机、先购后补、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补贴方式,简政放权,简化程序、公平公正、信息公开、强化监管、注重绩效,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保障企业自主经营权、农民购机自主权。三、实施范围及规模实施范围为全县30个乡镇(街道办事处)。规模为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00万元。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按照资金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圆满完成补贴资金使用任务。四、补贴机具及补贴标准(一)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中央财政资金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为11大类43个小类137个品目。省农业厅、省财政厅根据高原特色农业发展需要,按照“缩范围、控补贴、促敞开”的要求,选择11大类30个小类61个品目作为《云南省20xx年度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及范围》 (附件1)。具体机具种类可从云南农业信息网(.)和xx县农业信息网(.)《农机购置补贴专栏》中查询《云南省20xx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 (以下简称《一览表》)。所有品目实行敞开补贴。补贴机具应是已经获得部级或省级有效推广鉴定证书的产品。补贴机具须在明显位置固定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永久性铭牌。(二)补贴标准。中 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原则上在省域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不允许对省内外企业生产的同类产品实行差别对待。 通用类机具分类分档及最高补贴额由农业部统一发布,非通用类机具分类分档及补贴额由省级按要求确定。(具体机具补贴额度详见《一览表》)。对于同一档次内大多数产品价格总体下降幅度较大的,出现异常的,县级农业、财政部门要及时上报,由省农业厅、省财政厅适时调低该档机具补贴额并向社会公布,并按调整后的 补贴额进行结算。玉米小麦两用收割机按单独的玉米收割割台和小麦联合收割机分另U补贴。单机最高补贴额限制:一般农机每档次产品补贴额原则上按不超过该档产品上年平均销售价格的 30%测算,单机补贴额不超过5万元;挤奶机械、烘干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12万元;1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大型联合收割机、水稻大型浸种催芽程控设备单机补贴额不超过15万元;2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25万元。五、 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全县范围内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补贴对象应对自主购机行为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同一补贴对象年度内享受补贴资金的总额不超过50万元,超出50万元的须报市农业局审批同意。六、 经销行为规范补贴产品经销企业由农机生产企业自主确定并向社会公布。农机生产企业对其确定的补贴产品经销企业的经销行为进行监管并承担相应的责任。补贴对象可自主选择生 产企业确定的补贴产品经销企业购机,也可通过生产企业直销等方式购机。生产企业和经销企业对销售补贴产品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各级农业部门按照 农业部有关要求和《云南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经营行为规范的通知》(云农办机〔20xx〕146号)要求,对补贴产品经营行为进行监督。被省农业厅公布列入黑名单的经销企业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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