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山区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培训主办单位:铜山区司法局社区矫正科Mobile: E-mail:授课内容社区矫正概述社区矫正的概念社区矫正的性质与任务社区矫正的指导思想与原则社区矫正的功能与价值社区矫正的基本流程社区服刑人员的接收社区服刑人员的矫治社区矫正的解除社区矫正概述社区矫正的概念社区:社区是指“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人们所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矫正:矫正是指法定有权对判有罪者进行监禁或监控机构所实施的各种处遇措施。社区矫正: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服刑人员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社区矫正的特征(1)活动主体的特定性。(2)执行方式的非监禁性。(3)社区资源的参与性。(4)惩罚力度的缓和性。(5)矫正措施的人道性。(6)矫正成本的经济性。(7)矫正效果的鲜明性。(8)社会秩序的和谐性。社区矫正的类型(1)国外社区矫正的类型:①监督方案②居留方案③释放方案④观护制度⑤社区监督与控制方案(2)我国社区矫正的种类:①管制②缓刑③假释④剥夺政治权利⑤暂予监外执行社区矫正、监狱矫正和社会帮教的异同一、社区矫正与监狱矫正的异同(一)社区矫正与监狱矫正的相同点1、性质相同。两者都是以国家强制力为保障的刑罚执行活动,是根据权力机关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或决定,依照法定程序将确定的刑罚付诸实施的刑事司法活动。2、目的相同。两者都是以将服刑人员教育改造成为遵纪守法的公民,预防和减少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为最终目的。3、功能相同。两者都具有执行刑罚、改造服刑人员的功能。4、矫正手段相同。管理、教育、劳动和心理治疗都是两者的主要的矫正手段。(二)社区矫正与监狱矫正的不同点1、矫正环境不同。监狱矫正是在监狱环境中进行的矫正,它以剥夺服刑人员的人身自由为前提。社区矫正是将社区服刑人员放在社区即社会上进行矫正,它是以限制社区服刑人员的人身自由或剥夺政治权利为前提。2、矫正主体不同。监狱矫正的主体是监狱人民警察,而社区矫正的主体是社区矫正组织。3、服刑人员不同?监狱矫正的对象主要是依法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缓期执行的服刑人员;社区矫正的对象主要是管制、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和被剥夺政治权利且在社会上服刑的服刑人员。4、矫正方式有所不同。虽然管理、劳动、教育都是两者的主要矫正手段,但在运用上述手段的具体方式上,二者又有所区别。监狱矫正主要是通过狱内管理、三课教育、辅助教育、心理咨询与治疗、生产劳动等方式实施矫正;社区矫正依托并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教育矫正,无论在社会力量介入的深度、广度和形式的多样性上,都是监狱矫正所无法实现的。二、社区矫正与社会帮教的异同(一)社区矫正与社会帮教的相同点1、工作目标相同。两者都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控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目的是预防和减少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实现长治久安。2、组织形式相同。两者都是采用综合治理委员会牵头,政法各部门参加,司法行政部门具体实施的组织形式,整合利用社会力量和社会资源,参与教育改造工作。3、工作内容和方式上有相似之处。两者都需要密切掌握工作对象的行踪和思想动态,对其进行思想教育,帮助解决对象的劳动就业和生活保障问题等等。(二)社区矫正与社会帮教的不同点1、工作性质不同。社区矫正是与监狱矫正相对应的刑罚执行活动,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安置帮教工作是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下,依靠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的非强制性的引导、扶助和管理活动。安置帮教工作建立在刑释解教人员自愿基础上,对其进行思想和行为规范教育,鼓励其参加公益劳动,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限制或剥夺帮教对象的各项公民权利。2、工作的对象不同。社区矫正的适用对象是负有法定义务,被依法限制或剥夺部分权利的服刑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适用对象是刑满释放5年和解除劳动教养3年内,没有生活出路,有重新犯罪倾向人员,刑释解教人员是具有全部法定权利义务的普通公民。社区矫正的性质与任务社区矫正的性质:社区矫正的性质是一种非监禁刑罚执行制度。社区矫正的法律地位:法律地位是指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及其综合体现。社区矫正的法律地位是指它在法律体系中,特别是在刑罚体系中所具有的位置。我国目前尚没有专门的社区矫正立法,但现行的《刑法》、《刑事诉讼法》和《监狱法》已明确规定,在社区执行的缓刑、假释、管制、暂予监外执行和剥夺政治权利是非监禁刑罚和刑罚适用与执行制度。从中央政法委的精神和社区矫正的性质来看,社区矫正的法律地位应当确定为与监禁矫正相对应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方式。社区矫正的目的:社区矫正的目的是指国家创设社区矫正制度所希望达到的目标和结果。我国的社区矫正的目的是“积极探索对罪行较轻的服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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