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师范大学自行车协会出行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在本协会组织的各次外出拉练中,为保护会员人身安全,维护协会有组织有纪律的整体形象,特制订本条例。第二条凡参与活动组织工作的人员,自其接受任务始,到其所担负任务完成,经上级负责人同意为止;凡参与活动的一般会员,自其正式签到始,到返回集结地由队长宣布解散或经队长同意提前离队时为止,都在此条例相关规定约束范围内。第三条活动的组织,职责和权利;每次组织活动对团队进行如下的分工: 1、队长: 1人; 2、副队长: 2人; 3、活动宣传人员: 3; 4、前旗和后旗: 3; 5、活动后勤负责: 3人; 6、医疗负责人员: 2人; 7、维修人员: 2人; 第四条在团队外出, 自行车协会根据工作与活动要求,制定出如下职位义务和工作安排如下: 1、队长的职责与权利: (1 )在每次活动前对整个活动过程进行安排,委派当次拉练的前站,押后等工作人员,了解队员情况和行进的具体路线;在验收合格并掌握参与活动的人员名单后宣布出发;全权处理活动中发生的意外情况,担负活动中的指挥,(队长可视队伍大小情况指定 1至2名副队长协助工作)返回集结地清点人数后宣布解散。( 2 )队长在出发前应向队员提供自己的联系方式。行进中一般情况下队长应骑行在队伍的中间靠后位置以掌握全局。前站,如需要了解路况或提前安排食宿由 2-4 名队员负责打前站,其主要职责是在正式活动开始前预先探明行进路线,安排大队食宿地点,及进行订票,协商价格等工作。工作要求:做到食宿干净安全,地点合适,消费合理,尽量节俭。(3)副队长:协助队长做所有的活动策划以及活动过程中的所有事宜。 2 、前锋。每支骑行团队设立前锋 3 名,一名负责团队的全部资金支出和消费,一名负责每次的吃饭,一名负责骑行的住宿。为团队提供良好的营养补充和住宿条件,做好整个团队全过程的资金管理和消费,确保在合理的资金下卫队员提供最好的享受条件。 3、前旗。队中设前旗 1名,负责控制队伍的前进速度及休息的时间、地点。前旗应了解行进的具体路线,并一直骑行在队伍的最前端,当途经岔路时负责安排联络员留守指路。长途骑行休息时间为每行进 1小时到 小时休息 10至 15 分钟。行进速度以多数队员能跟在队中为宜。当路线较复杂或参加人员较多,管理困难时,前旗可向队长申请选择一前旗助理,帮助联络及整理队形。前旗助理,由前旗或队长根据需要指定,协助前旗工作。前旗助理应了解行进的具体路线,当出现疑问时,超越队伍探查。同时前旗助理应始终跟随前旗, 及时向前旗传达队伍的情况。 4 、联络员。视队伍大小设联络员若干,负责在重要路口留下为后面的队员指示前进路线。联络员原则上由体力好的男队员担任。一般在转弯路口留人,而直行路口则不留。在城镇中骑行时,由于路口密集,一般不留联络员,而是由前旗带领队伍一同骑行。维修员(队中修车) 。视队伍大小和路线难度决定是否设维修员。维修员携带工具始终跟随大队,在休息时负责调整车辆,以减轻压后的负担。 5 、队医。大规模的出行应设队医 1 名。行进中队医携带药箱骑行在队伍中靠后的位置,负责处理队员受伤的情况。 6 、押后。队末设押后 1 名,活动中携带工具并负责维修车辆。押后决定是否要在活动前进行验车并对验车工作负责。押后原则上由技术组中的男队员轮流担任。 7、后旗。队末设后旗 1名,标志队伍的结束。后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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