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清单内容解读烟台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马兴鑫烟台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烟台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烟台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推行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决策部署,强化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建立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本次会议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权力清单制度进行解读: 烟台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烟台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烟台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一、权力清单制度的总体要求二、行政职权分类三、权力清单填写规范四、关于报送材料的要求烟台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烟台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烟台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一、权力清单制度的总体要求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 以现行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部门“三定”规定等为依据, 以转变政府职能和提高行政能力为核心,建立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实现“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努力构建“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政府职能体系。烟台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烟台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烟台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给付行政征收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奖励其他行政权力行政监督二行政职权分类年检备案专项资金分配行政调解行政复议烟台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烟台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烟台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一)行政许可 1、概念指行政主体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其与行政审批的区别:行政审批与行政许可审批是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行政审批包含行政许可审批与非行政许可审批,市直各部门此次填报行政许可事项,应以烟台市政府第 128 号令中的市直部门保留行政许可事项目录为依据。暂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列入其他权力类。如果在填报过程中部门认为某些权力事项符合行政许可的特征,可附页说明,一并填报。烟台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烟台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烟台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行政许可设定的依据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行政许可的正式设定依据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许可的临时设定依据包括:国务院决定、省级地方人民政府规章;不得设定行政许可的规范性文件包括:国务院部门规章、依法不享有规章制定权的地方人民政府和其他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烟台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烟台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烟台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3、判断一项权力是否为行政许可的标准(1 )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对经济和社会事务的管理行为,不包括对民事权利、民事关系的确认。(2)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的外部行政管理行为。(3 )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审查后决定其可以从事有关活动的行为。烟台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烟台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烟台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二)行政处罚 1、概念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实施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烟台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烟台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烟台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特征(1 )行政处罚的主体是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其他行政主体。需要注意两点:第一,某一特定行政机关是否拥有处罚权和拥有何种、多大范围内的处罚权, 都由法律、法规予以明确的规定;第二,虽然行政处罚权主要是属于行政机关的,但是如果经由法律授权或行政机关委托,行政处罚权的实施权亦可由被授权、被委托的组织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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