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济南市委济南市劳动就业办公室文件团济联发〔2011〕27号关于举办2011年济南“青年创业之星”评选的通知各县(市)区团委、劳动就业办公室:为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整体部署,进一步提高青年创业意识,共青团济南市委与济南市劳动就业办公室共同举办“青年创业之星”评选活动,旨在总结和宣传我市的创业成果,形成创业示范效应,引导更多青年走上创业之路。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活动时间2011年11月——2011年12月二、::凡40周岁以下在济南从事合法生产经营的创业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参评人员需遵纪守法,诚信经营,依法纳税,依法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无拖欠员工工资现象和劳务纠纷,创业意识、竞争意识和创新意识强烈,职业道德、社会形象俱佳,带动就业15人以上,创业带动就业作用发挥明显。(1)推荐报名方式:由各县(市)区团委、劳动就业办公室推荐报名。(2)社会报名方式:通过拨打组委会电话报名或发送资料至活动报名邮箱两种方式参与。(1)《“创业之星”推荐表》(见附件)(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参评个人及其所在企业的各种荣誉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等反映企业及个人在技术创新、品牌建设和社会公益方面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参评人员近期2寸彩色照片3张。(4)(1)“创业之星”评选活动组委会将邀请政府相关部门、高校、金融、工商、税务等方面的专家和学者,成立“创业之星”评审小组(以下简称“评审组”)并制定评选标准。评审组将根据评选标准以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反馈的信用信息,对照各参评者的报名材料进行评审,评审分初评、复评。初评时间:2011年12月中旬复评时间:2011年12月下旬(2)社会公众监督与投票本次评选情况将即时在网络及媒体上公布,评选全程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和投票。投票截止日期为:“创业之星”评选活动将评出十名优秀青年创业者,奖励方式如下:(1)授予“青年创业之星”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2)对于符合条件的获奖者可享受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政策。(3)对于符合条件的获奖者可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和一次性岗位开发补贴。(4)获奖者将被聘为青年就业创业导师并颁发相应聘书。三、组委会联系方式评选组委会电话:87949654、81677050(传真)邮箱:咨询时间为:周一至周五8:30——17:00四、工作要求“青年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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