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规划管理单元-西兴北单元(BJ11)控制性详细规划
文 本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1
第二章 用地布局规划 3
第三章 土地使用性质分类及控制 5
第四章 土地使用强度控制 7
第五章 道路交通设施控制 13
第六章 绿地控制 13
第七章 城市设计导则 14
第八章 市政工程规划 15
附录一:名词解释 16
第一章 总 则
为了使西兴北单元(BJ11)的各项建设与城市发展相一致,使区域内土地功能开发与城市市政基础设施、交通设施建设相协调,增强土地开发潜力,合理利用土地,创造良好的城市环境,控制和引导区域内的各项建设,特制定本控制性详细规划。
本规划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年10月28日
2、《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1992年1月18日
3、《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1991年3月1日
4、《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2005年12月31日
5、《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建设部,1995年6月8日
6、《杭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1992年7月
7、《杭州市城市规划建筑管理技术规定(试行)》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08年6月
8、《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J50180-93),2002年4月1日
9、《城市道路规划设计规范》(GBJ50220-95),1995年9月1日
10、《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282-98),1999年2月1日
11、《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318-2000),2001年6月1日
12、《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50293-1999),1999年10月1日
13、《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年)》
14、《滨江分区规划(最终稿)》2004年3月
15、《区东部区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报批稿)》2003年12月
16、《市经济适用房西兴镇北区块控制性详细规划》2001年12月
17、《滨江区中小学布点规划》2002年11月
18、《区月明路以南局部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2005年12月
19、《杭州市环境卫生专业规划修编》2008年6月
本文本适用于杭州市西兴北单元,即东起风情大道,西至江陵路,南起滨兴路,北至江南大道,规划总用地面积35026万平方米范围内各地块的土地使用、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的新建及改、扩建的城市建设管理工作。
规划文本与规划图则同时使用,二者不可分割。
本规划以土地使用的性质及其相应的指标进行管理与控制。并与国家和本省、市的其他法规,如土地、环保、消防、交通、卫生、绿化、电力等相关条例规定一起,实施多因素控制。
本文本划线部分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划的现状时间界定为2007年8月。任何用地或建筑物的现有合法用途,即使不符合规划的规定,也无须做出更正,直至用途有所改变或建筑重建为止。如果更改用地或建筑物的用途,或对用地、建筑物进行任何其它的开发重建,则新的用途和开发重建,必须是规划所准许的。
本规划由杭州市规划局负责解释。
第二章 用地布局规划
规划结构与规模
功能定位
通过对用地结构的明确定位、功能区块的合理划分、路网系统的完善,逐步将北部区块建设成交通便利、环境优美的科技研发基地;把南部区块建设为交通便利、设施完善、功能齐全的滨江区东部生活区。南北两区块的产业与居住功能相互依托,科研、居住协调发展。
用地发展规模
规划区总用地35026公顷,其中,城市建设用地33991公顷,水域1035公顷。城市建设用地中,居住用地为12680公顷,公建用地为2552公顷,其中地铁站点上盖混合开发用地为535公顷,研发用地为8471公顷,市政用地约为319公顷,道路广场用地7541公顷(不含结合在地铁站点混合开发用地内的社会停车场库),绿化用地2428公顷。
人口发展规模
规划区范围内总户数约为17688户,总人口约为53064人。
规划结构
整个规划范围形成 “一心、两区、四轴”的规划结构。
“一 心”:指滨和路北侧的公建集中区域,结合轨道交通站点形成整个单元的公共服务中心。
“两 区”:指由月明路为界,北侧的科技研发片区和南侧的居住片区,南北两区块的产业与居住功能相互依托,协调发展。
“四 轴”:指沿月明路的功能发展轴、沿建设河的景观发展轴和沿西兴路、江陵路的交通发展轴。
居住及配套设施用地规划
规划单元内布置总居住用地12680万平方米,占规划建设用地的3730%。住宅建设以小高层及高层的组合布置为主。
本次规划涉及的主要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包括幼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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