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设计严格执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公路工程部分),主要执行的条文如下:
1、公路路线设计规范(JTG D20-2006)
第231条禁入栅栏设置条件;661、662有关公路建筑限界的规定,672公路用地范围及1173主要公路上跨的设计要点规定。
2、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及施工技术规范(JTG 081-2006)
第411、421、431、441、461等条关于设置路侧、中央分隔带护栏、隔离设施及轮廓标的规定。
3、公路路基设计规范(JTG D30-2004)
第108、331、332条关于设计洪水频率、填料要求及压实度的规定。
4、公路工程抗震设计规范(JTJ 004-89)
第104、107、312等条关于重要性修正参数、水平地震系数等方面的规定。
5、公路沥青路面设计规范(JTG50-2006)
第105条关于设计理论与方法以及第424条关于沥青混凝土水稳性的规定。
6、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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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1、第463、465、472、481、734等条关于沥青混凝土路面有关于原材料要求的规定。
7、公路水泥混凝土设计规范(JTG D40-2002)
第305、432、511、521、522等条关于混凝土设计强度,弯拉弹性模量以及基层要求,板的截面尺寸,接缝设置的规定。
8、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JTJ 034-2000)
第317、331、417、431、516、531等条关于基层强度及压实度的规定。
二、路基
(一)设计依据
本标段路基设计根据沿线地形、地貌、地质、水文、气象等自然条件,结合方案设计文件及其审查意见,依据以下规范、规程及相关指导性意见等进行设计。
主要依据有:
1、《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
2、《公路路基设计规范》(JTG D30-2004);
3、《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 JTGF10-2006);
4、《公路排水设计规范》(JTJ 018-97);
5、其他有关的规程、规范及设计指导意见。
施工时如有新规范颁布实施,请按新规范执行。
(二)一般路基设计
1、路基横断面
一般路段
路基宽度为26米,路基标准横断面布置为:20米中分带+2×075米路缘带+2×2×375米行车道+2×30米硬路肩+2×075米土路肩。
2、路拱横坡
行车道、路缘带及硬路肩路拱横坡为2%,土路肩横坡为4%。
3、路基超高
全线设计行车速度100Km/h,不设置超高半径为4000米。本标段最小半径为3000m,设置超高,设计线位于中央分隔带侧石边缘。
4、中央分隔带型式及开口
中央分隔带采用凸起式,全宽20m,表面种草绿化、植树防眩。全线开口路段较多,开口桩号见总体布置图。
5、路基高度
本项目是新建工程,位于长江三角洲平面,纵断面的控制高程不小于防洪标高35m,同时考虑减少路基土方,全线填土高度控制在13m左右。
6、路基边坡
本项目为填方路基,考虑到项目沿线地表地形水系的特点,结合高等级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的设置,为保证行车的安全性以及路基的稳定性,填方段路堤边坡坡率原则采用1:15,可根据绿化用地进行放缓1:6的边坡,尽量使地形与绿化融为一体。
7、护坡道
根据《公路路基设计规范》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特点,护坡道宽度采用10m。护坡道外倾横坡4%。
8、用地范围
一般路段道路中心线两侧20m,桥梁上部构造水平投影边缘外侧2m,高填土路段边沟坡脚外侧10m以内的土地为公路用地范围。
9、取土和弃土
依据江苏省取土坑(场)设置的文件精神,并结合地方政府意见和综合规划。为了节约耕地资源,本次土方取用,部分采用反开挖方,部分采用远运土。本区域属于平原区,土质以亚粘土夹亚砂土为主。
路基清表、施工加宽填筑、路基反开挖及刷坡均存在大量弃土,应合理利用,减少废方。利用的措施是:
⑴ 对路基清表和水(鱼)塘清淤土方,应先堆放在临时场地,以便后期作为公路绿化防护用土(包括路肩绿化、中央分隔带绿化平整等工程用土)。
⑵ 难以利用的边坡修整土方,可作为房建场地、拌和场及预制场的平整用土,还可作为线外工程的路基填筑用土和护坡道用土。
⑶难以利用的清淤和涵洞基坑开挖土方等,可作为拌和场平整场地用土,以及筑岛围堰和修便道等的工程用土,也可回填于取土坑、洼地、废鱼塘等,以改地造田或加高河堤。
10、填料要求
依据《公路路基设计规范》,路槽底面以下不同深度的路基填料要求见下表:
路基填料最小强度和最大粒径要求
项目分类
路槽底面以下深度(cm)
填料最小强度(CBR)(%)
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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