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居标准助长“懒政”懒政
前很快,宜居城市科学评价标准经过建设部的验收并正式公布。这是建设部2021年4月立项的“宜居城市科学评价指标体系研究”项目标关键结果之一,它将为宜居城市建设提供统一的标准。
“宜居城市”作为一个城市计划概念最近十分热门,和当年的“国际化大城市”几乎很有一比。听说中国已经有上百个城市将建设宜居城市列为自己的发展目标,而当年宣称要建“国际化大城市”的城市是183个。但到底什么是宜居城市,却困扰着城市建设管理者们,为此她们急切地想要寻求到有关宜居定义的“正确答案”。此时,宜居城市科学评价标准在城市管理者焦渴的眼光中应运而生,不啻为一盏宜居城市的“指路明灯”。
宜居标准可谓详尽到极至,竟然有“整年15℃至25℃气温天数超出180天的,加1分。整年灾难性气候天数超出36天的,倒扣2分”这么的具体指标。能够说,在可操作性的意义上,宜居标准几近于完美。那些曾经为宜居定义而苦恼的官员们,一定会豁然开朗,今后能够停止思索,照葫芦画瓢地实施起来了,余下的唯一比赛项目就是速度。
顾名思义,“宜居”就是适宜居住,它是一个不停发展、不停前进的概念,本身极难用统一的标准来框定,而且也不需要。宜居标准总归只是一个理想,是对另一个生活方法的美好想象,它并未经过任何实践的检验。现在就来评价它好或不好,未免过早。
在我看来,宜居标准最大的作用是让地方官员停止思索,放弃对宜居城市的想象,进而“千官一面”。理想本是超越现实的东西,不再想象另一个生活方法也就不再有理想,这个意义上,地方官员对于宜居城市实际已经没有理想,只剩下被现实超越、同一的数字指标。各地建设宜居城市的过程,不是一个发明的过程,甚至也不是一个真正的竞争过程,而只是一个不停反复的过程,它唯一证实的是控制的有效性。
在宜居标准下,城市官员们丧失了否定、批判和超越的能力,成为赫伯特•马尔库塞所定义的“单向度的人”。官员们不再有能力去追求,甚至不再有能力去想象和宜居标准不一样的另一个宜居生活,这无疑是可怕的。因为宜居城市本身是一个需要依靠发明力和想象力来缔造的生活方法,地方官员却准备用削足适履的方法来实现它。
一个合格的官员,既要有政策实施的控制能力,也要有计划未来的创新智慧。毋庸置疑,“千官一面”是一个懒政,而这种“单向度官员”注定极难带给公众真正的“宜居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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