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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迁拆违政策及申请建房程序.doc


文档分类:法律/法学 | 页数:约7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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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迁拆违政策及申请建房程序目前, 市政府对违章建筑的拆除决心和力度是前所未有的。有的群众完全不知道什么是违建和建房程序怎么走。所以, 有的群众确实急需住房, 但因为不知道建房程序, 冒然动工,导致其所建房屋成了违建,很可能造成经济损失。这其中也有部分群众是符合补办用地和建设审批手续的。当然,也有部分群众是为了得到巨额的征迁赔偿而建的违建。这样的违建, 根本谈不上什么质量, 就是五寸墙上直接上的楼板, 是很容易出事的。下面我们先一起学习一下《关于蚌埠市集体土地上违法建筑的处理意见》蚌政办[2010]63 号文,让大家知道违建该如何认定。 63 号文第四条,下列情形之外的认定为违法建筑: 1. 持有合法的土地使用证、房屋产权证(建房执照)的建筑; 年以前(含 1982 年)地形图有标示且未发生变化的建筑; 3. 2009 年1月1 日以前发生的,经认定符合“一户一宅”规定且宅基地面积不超过 160 平方米的农民住宅。 4. 持有城乡规划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农民住宅; 5. 持有合法用地审批手续的建筑。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违法建筑应予以拆除: 1. 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的违法建筑; 2. 城镇居民在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无证违法建筑; 3. 农村居民在其他集体经济组织土地上的无证违法建筑; 4. 不符合分户条件和“一户一宅”政策规定的无证农民住宅; 5. 违反基本农田“五不准”规定的情况。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违法建筑,经依法查处到位后,可补办用地和建设审批手续: 1. 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的; 2. 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但符合城乡建设规划且不占用基本农田的; 3. 经市农业部门和区以上人民政府批准且不占用基本农田的养殖及其他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 年1月1 日以后发生的,符合分户条件和“一户一宅”政策规定的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证住宅; 5. 符合法律规定的临时用地。另外, 蚌埠市辖区内集体土地征迁补偿和安置政策也有所变化。希望大家能认真听, 回去做广泛宣传, 这样能让人均面积不足 45 平方米的户和为了得到巨额的征迁赔偿的户,放弃建违建的念头。关于补偿,是针对拆迁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房屋,按照持证状况认定合法建筑面积, 并予以补偿。安置等面积部分不予以补偿。这其中又分两块。 1 、拆迁持有合法证照的房屋, 按照证载面积确认合法房屋面积, 依据《蚌埠市市辖区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暂行规定》(蚌政[2009]2 号)给予补偿。 2 、拆迁区政府认定为“一户一宅”的无证房屋,宅基地面积不超过 160 平方米, 建筑面积在 192 平方米以内的房屋,按照《蚌埠市市辖区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暂行规定》(蚌政[2009]2 号)给予补偿。超出部分不予补偿。关于安置,是拆迁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房屋,按照人均 45 平方米确定安置面积,经认定为合法有效的房屋等面积安置部分按照《蚌埠市市辖区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暂行规定》(蚌政[2009]2 号) 缴纳补偿和产权调换差价, 差额面积部分按每平方米 200 元缴纳安置房差价。也就是说, 现在安置政策不想过去是按面积, 现在是按人来的, 不论你房屋建的有多大或多小,都是按每人 45 平方米安置,你房子盖得再大,你也没占便宜,你房子盖得再小,也不会让你吃亏。另外, 未婚独生子女户、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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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6-0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