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阳县中医医院基建财务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基建财务管理制度, 保证基建工作的顺利进
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
规定》和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一、合理使用基本建设经费
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在财经方面的统计、政策、法律、法规
制度和财务制度;
2、严格监督基建资金的使用情况,对资金来源、投资使用金
额完成的三个阶段,认真做好日常的会计核算、记帐、报帐工作。
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充实、数字真实准确,帐目清楚、按期
报帐。
严格履行会计手续, 基建资金必须按程序由负责基建工作的
院领导签批后方能使用。
4、基建财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保护国家基建资金
的完整与安全;
5、按照国家财务制度的规定,认真编制凭证及报表,做到报
表及时、数字真实、内容完整、实事求是。
、认真审核原始凭证,对违反财经制度,不真实和不符合基
建开支范围与标准的票据一律拒绝报账。
、发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基建财务人员均有权拒绝办理
工程款拨付手续。
1 )收款单位与合同签订单位名称不一致而又缺少必要的法
律授权手续的。
2 )未按合同规定超工程进度或超工程造价付款的。
3 )工程施工或验收中发现重大质量问题的;
4 )建设单位(甲方)经手人不到场,由施工单位(乙方)
人员直接到财务科办理工程拨付手续的。
二、加强支票的管理
、凡因工作需要领取支票者,首先填制预算单(借款单) ,写
清日期、用途、金额,经领导签字后出纳方可签发,签发支票必
须字迹工整清楚,不得涂改;
2、基建工程款项开支一律按合同,经主管领导审批;工程变
更部分的开支严格按变更程序审批和审计;
3 、支付支票后需尽快报账,一般不超过十天,外出人员不得
超过一个月,如到期不能报账要追究经办人员的责任,在未处理
完毕之前不得再行支用;
4、如发生支票遗失现象,应立即通知财务科并同时办理登报
声明作废等事宜,如不报告一切后果由丢失者自负。
三、规范工程款的支付程序
1 、各项工程开工前需将签章的合同、协议交财务科存档和备
用(包括临时工程) 。无合同、无协议的项目,财务科一律不得支
付工程款和结算。
2、工程款审批程序
1 )由施工单位提供工程形象进度;
2 )根据工程形象进度,先由施工单位提出付款申请(加盖
公章) ,再由监理公司、建设单位工程主管部门(项目办)签章;
3 )项目办负责经办,工程预算人员负责工程款支付审核与
控制签字,然后由项目办负责人签字;
4 )报主管院长审批签字及院长签字;
5 )财务人员根据上述审批程序审核无误后,方可办理工程
款拨付手续;
6)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决策时,要预留工程结算款 5%作为
保证金。质保期满后经院内校产处或使用部门认定工程无质量问
题后或其它问题后再支付施工单位保证金;
7 )材料、设备款报账程序为工程科验收,其它相同。
四、严格基建工程合同管理
、财务科须参与工程合同的审订和修改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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