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vised by Hanlin on 10 January 2021
消防设备管理规定
消防设备管理规定
一、工作要求。
,停电后仍正常工作。
,如发现故障应马上维修并记录。
,应每星期检查一次。
,如有故障应马上维修并记录。
,阀门没有被人误关及消防水箱水位正常。
。
。
二、消防系统/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主机和烟/温感控头一般外判维护保养,物业服务公司需做发各项记录,对各种消防报警装置需做好定期的检查、试验和保养维修工作。
,并应按规定的格式填写系统运行和控制器日检登记表,发现故障及时排除。
,并应填写季度登记表。
(1)采用专用检测仪器分期分批试验探测器的动作及确认灯显示。
(2)试验火灾警报装置的声光显示。
(3)试验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等报警功能、信号显示。
(4)对备用电源进行1-2次充放电试验,1-3次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自动切换试验。
(5)用自动或手动检查下列消防设备的功能:
(可半年检查1次)、电动防火阀、电动防火门、防火卷帘等设备。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
、火灾事故照明灯及疏散指示标志灯。
(6)强制消防电梯停于首层试验。
(7)消防通讯设备应在消防控制室进行对讲通话试验。
(8)检查所有转换开关。
(9)强制切断非消防电源功能试验。
(10)开启消防泵、喷淋泵试运转、检查声音、震动、电流、电压和压力等情况。
,每年一次全面检查所有灭火器,按不同类型做好灭火器更换或灭火液体等工作。
,应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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